- 写在前面的话
- 引言
- 第 1 章 对象入门
- 第 2 章 一切都是对象
- 第 3 章 控制程序流程
- 第 4 章 初始化和清除
- 第 5 章 隐藏实施过程
- 第 6 章 类再生
- 第 7 章 多形性
- 第 8 章 对象的容纳
- 第 9 章 违例差错控制
- 第 10 章 Java IO 系统
- 第 11 章 运行期类型鉴定
- 第 12 章 传递和返回对象
- 第 十三 章 创建窗口和程序片
- 第 14 章 多线程
- 第 15 章 网络编程
- 第 16 章 设计范式
- 第 17 章 项目
- 附录 A 使用非 JAVA 代码
- 附录 B 对比 C++和 Java
- 附录 C Java 编程规则
- 附录 D 性能
- 附录 E 关于垃圾收集的一些话
- 附录 F 推荐读物
5.2.1 友好的
如果根本不指定访问指示符,就象本章之前的所有例子那样,这时会出现什么情况呢?默认的访问没有关键字,但它通常称为“友好”(Friendly)访问。这意味着当前包内的其他所有类都能访问“友好的”成员,但对包外的所有类来说,这些成员却是“私有”(Private)的,外界不得访问。由于一个编译单元(一个文件)只能从属于单个包,所以单个编译单元内的所有类相互间都是自动“友好”的。因此,我们也说友好元素拥有“包访问”权限。
友好访问允许我们将相关的类都组合到一个包里,使它们相互间方便地进行沟通。将类组合到一个包内以后(这样便允许友好成员的相互访问,亦即让它们“交朋友”),我们便“拥有”了那个包内的代码。只有我们已经拥有的代码才能友好地访问自己拥有的其他代码。我们可认为友好访问使类在一个包内的组合显得有意义,或者说前者是后者的原因。在许多语言中,我们在文件内组织定义的方式往往显得有些牵强。但在 Java 中,却强制用一种颇有意义的形式进行组织。除此以外,我们有时可能想排除一些类,不想让它们访问当前包内定义的类。
对于任何关系,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是“谁能访问我们的‘私有’或 private 代码”。类控制着哪些代码能够访问自己的成员。没有任何秘诀可以“闯入”。另一个包内推荐可以声明一个新类,然后说:“嗨,我是 Bob 的朋友!”,并指望看到 Bob 的“protected”(受到保护的)、友好的以及“private”(私有)的成员。为获得对一个访问权限,唯一的方法就是:
(1) 使成员成为“public”(公共的)。这样所有人从任何地方都可以访问它。
(2) 变成一个“友好”成员,方法是舍弃所有访问指示符,并将其类置于相同的包内。这样一来,其他类就可以访问成员。
(3) 正如以后引入“继承”概念后大家会知道的那样,一个继承的类既可以访问一个 protected 成员,也可以访问一个 public 成员(但不可访问 private 成员)。只有在两个类位于相同的包内时,它才可以访问友好成员。但现在不必关心这方面的问题。
(4) 提供“访问器/变化器”方法(亦称为“获取/设置”方法),以便读取和修改值。这是 OOP 环境中最正规的一种方法,也是 Java Beans 的基础——具体情况会在第 13 章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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