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介绍

数量、特质与程度

发布于 2024-10-11 22:41:17 字数 27522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0

我们方才检视的用法规则都围绕着语法形式,比如语法范畴、时态标记和语气这些方面的差别。可是关于数量、特质与程度的其他规范性规则,被认为更靠近逻辑与数学,而不是语法规则。纯正主义者认为,轻视这些规则不是小过失,而是对理性本身的攻击。

这类主张往往靠不住。语言无疑为作者提供了多种方式去表达逻辑上的细微差异,可没有哪种逻辑差异能机械地凭借单个字词或结构来传达。所有词语都有多重意义,只有通过语境才能辨别,其中每个意义都比纯正主义者提出的那些更精妙。现在,让我们观察一些主张如何诡辩说用法问题可以通过逻辑或数学上的一致性来加以解决。

绝对的和分等级的特质(very unique)

人们通常认为,不能说“一点点结婚”(a little married)或“一点点怀孕”(a little bit pregnant),但是纯正主义者认为其他一些形容词也不能这样用。最经常伤害纯正主义者感情的便是“非常独特”(very unique)或类似表述,即由程度副词[如更多(more)、更少(less)、稍稍(somewhat)、十分(quite)、相对(relatively)和几乎(almost)]修饰“绝对”或“不可比”的形容词。他们认为,“独特”就像婚姻或怀孕一样:要么独特到只此一家,要么平庸到遍地都是。因此,涉及程度的“独特”毫无意义。也没人可以合理地修饰“绝对”(absolute)、“肯定”(certain)、“完全”(complete)、“相等”(equal)、“永恒”(eternal)、“完美”(perfect)、“相同”(the same)。比如没人会这么写:一份报告比另一份“更确定”(more certain),现在的清单“更加完整”(more complete),或是一个公寓“相对完美”(relatively perfect)。

但是看一眼这些用法的实际使用情况,你立刻就会起疑心。数百年来,伟大的作家一直在修饰那些表达绝对概念的形容词,其中也包括美国宪法起草者,他们意图追寻“一个更完美联邦”(a more perfect union)。很多这样的用法出自用心的作家笔下,并被用法委员会的大多数成员支持。这其中有“没什么比这更肯定的了”(nothing could be more certain)、“找不到更完美的地点了”(there could be no more perfect spot),以及“更平等的资源分配”(a more equal allocation of resources)。即使“非常独特”的用法遭到普遍鄙夷,可对“独特”的其他修饰并没有招来反对。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写道:“我处于相当独特(rather unique)的位置,是传道人的儿子、孙子和曾孙。”近日,《纽约时报》科学版刊载的一篇文章写道:“这种生物的习性与外表都如此独特(so unique),因此发现它的生物学家不但给它起了一个专属物种名称……还宣告它是一个全新的门。”

甚至,“非常独特”也有其用武之地。昨晚,我在普罗温斯敦镇路过一间餐馆时,收到了一张光面的卡片,内容是邀请行人进去看表演,那上面印着一位好身材的男人,身着银色小礼服,饰以相称的领结、乳贴和兜裆布,再无其他,他身边簇拥着一群性感撩人、发型夸张的男女舞伴,在他脚边有一个雌雄莫辨的流浪儿,留着铅笔胡,穿着一身蓝绿色亮片水手服。明信片上写道:“特别惊喜事件。一场变装滑稽狂欢!以滑稽歌舞著称的超级巨星杰特·阿多尔!由西雅图首席艳舞女郎本·德拉克莱梅主持。”分发卡片的女服务员对我保证,这肯定是场“非常独特的表演”(very unique show)。谁会反对呢?

这就是纯正主义者的逻辑缺陷。“独特”这一概念并非如婚姻或怀胎,它必须相对于某种测量尺度才能界定。有人曾告诉我说,每片雪花都是独特的。可在我眼中,它们看起来并无二致。反之,豆荚中看似一模一样的两粒豌豆,在我们拿起放大镜眯起双眼去观察时,都是独一无二的。这意味着没有哪样事物独特,还是意味着每样事物都独特呢?都不是。只有你明确了什么特质是你感兴趣的,以及正在运用何种解析度来观察,“独特”这个概念才有意义。

有时我们能用“独特”表达那些测量尺度不连续的品质,就像“夏威夷被海水环绕,这在美国各州之中是独特的”,或是“数字 30 可以被分解为质数 2、3、5 的独特集合”。纯正主义者希望“独特”这个词只使用于那些不加比较副词的情况。但我们经常看到许多拥有连续测量尺度的特质,也就是说,我们关注的事物与其他事物在同一特质上有或大或小的差异。称某些事物“非常独特”或“相当独特”,便暗示此事物在很多特质或很大程度上与其他事物不同。换句话讲,无论在什么尺度上,这个事物都是独特的。自从“unique”这个单词被广泛使用以来,就一直同时拥有“有特色的”和“没有与之相似或相等之物”两个意义。其他所谓的绝对形容词也有对比尺度,因此可用对比当中所用尺度来加以修饰。

这并不是说你就能随意使用“非常独特”,就算你是在分发“特别惊喜事件”的小广告。正如我们在第 2 章读到的,“非常”是一个乏味的修饰语,它与“独特”的组合会惹火很多读者,所以明智之举是避开这种用法。[如果你必须要给“独特”限定个程度,表明确信而非差异的“真的独特”(really unique)和“确实独特”(truly unique),则更易被人接受。]但是,对所谓的绝对形容词做比较,不仅合乎逻辑,也经常难以避免。

单数和复数(none is 与 none are)

英语语法中单复数的简单划分,让很多情况难以处理。问题就在于数字在语法中的过度简化,与其在数学和逻辑中真正的复杂本质不匹配。假设我说出一些东西,要求你将其整理为两大类,一类为单数,一类为复数。我们之间的交谈或许会如下所示。准备好了吗?

当英语作者需要将“none”(“没有”)、“every”(“每个”)以及其他量词硬塞进“单数-复数”的框里面,这些都是他们必须解决的智力题。

语言纯正主义者坚持认为,“none”意思是“没有一个”,因此必须是单数:应该说“None of them was home”(“没人在家”),而不能说“None of them were home”。这是错的,你可以去查一下词典。一直以来,“none”其实既为单数又为复数,具体则取决于作者是一次考虑整个集合,还是单独关注个体。比起“None of the students were doing well”(“没有一个学生做得好”)这样的复数形式,单数形式“None of the students was doing well”更加强调特定个体,在风格上更优。但是当另外的量词迫使我们选取整体中的一部分来讨论,使用复数就不可避免了:“Almost none of them are honest”[“他们中几乎没有一个人是诚实的”(不用“is”)];“None but his closest friends believe his alibi”[“除了他最亲密的朋友,没有人相信他的不在场证明”(不用“believes”)]。“any”也可以在这两种方式之间摇摆:“Are any of the children coming”(“那些孩子中有任何一个会来吗”);“Any of the tools is fine”(“这些工具中任何一件都可以)”。“no”也是如此,它的单复数取决于其修饰的名词本身的单复数:“No man is an island”(“没有哪个人是座孤岛”);“No men are islands”(“没有哪些人是孤岛”)。

这三个量词表示完全的“无”,并没有固有的数量,与之相反,某些量词每次只关注单一个体。“neither”意思是“不是两个中的任何一个”,这是单数,应该说“Neither book was any good”(“这两本书中的任何一本都不好”),而不能说“Neither book were any good”。“either”也一样,意思是二者之一:“Either of the candidates is experienced”(“两位候选者中的任何一位都经验丰富”),不用“are”。同样,“anyone”(“任何人”)和“everyone”(“每个人”)中的“one”,“somebody”(“有些人”)和“everybody”(“每个人”)中的“body”,以及“nothing”(“什么都没有”)中的“thing”都明确表示,这些单词每次只涉及单一个体(尽管词义包含了所有个体),因此都是单数,如“Anyone is welcome to try”(“欢迎任何人来尝试”);“Everyone eats at my house”(“每个人都在我家吃饭”);“Everyone is a star”(“每个人都是明星”);“Nothing is easy”(“没有哪件事容易”)。

当两个单数词用“and”连在一起时,这个短语通常是复数。仿佛语言认可了一加一等于二:“A fool and his money are soon parted”(“傻瓜的钱总是很快没有了”);“Frankie and Johnny were lovers”(“弗兰基和琼妮是恋人”)。可当一组事物在作者头脑中被打包为一个整体,它便是单数:“One and one and one is three”(“1 加 1 加 1 等于 3”);“Macaroni and cheese is a good dinner for kids”(“通心粉和奶酪对孩子们来说是很好的晚餐”)。这属于一个更大的现象,叫作“概念性一致”,也就是说,一个名词短语在语法上的单复数,取决于作者认为其指称对象是单数还是复数,而不是在语法标记上是单数还是复数。作者可以在脑海中将联合的短语打包成一个单元,例如“Bobbing and weaving is an effective tactic”(“拳击中的躲闪和迂回行进是一种有效的战术”)。作者亦可反过来,在脑海中窥视一个单数的集合名词,看见组成这个名词的复数个体,例如“The panel were informed of the new rules”(“专家组被告知了新规则”)。这在英式英语中更为常见,美国人看到下面这些句子,则需要一些时间才能反应过来:“The government are listening at last”(“政府终于倾听民众的呼声了”);“The Guardian are giving you the chance to win books”(“《卫报》给你一个机会去赢得书籍”);“Microsoft are considering the offer”(“微软公司正在考虑那个报价”)。

将名词连在一起的其他单词又会怎么样呢,比如“with”(“带有”)、“plus”(“加上”)以及“or”(“或者”)?“with”是个介词,因此“a man with his son”(“一个人和他的儿子”)这个短语不是并列结构,而是以“man”为中心词、“with his son”为修饰语的普通短语。它沿用了中心词“a man”的单数形式,所以我们说“A man with his son is coming up the walk”(“一个人和他的儿子走过来了”)。“plus”一开始也是一个介词,所以我们说“All that food plus the weight of the backpack is a lot to carry”(“所有那些食物再加上背包,要带的东西可多了”)。但是“plus”现在也逐渐被用作并列连词,比如“The hotel room charge plus the surcharge add up to a lot of money”(“酒店房费加上额外费用,累计起来有很多钱了”)是很自然的表述。

现在,我们必须想想如何对待“or”。两个单数名词分开仍是单数:“Either beer or wine is served”(“你可以喝啤酒或葡萄酒”)。两个复数名词分开则是复数:“Either nuts or pretzels are served”(“你可以吃坚果或脆饼干”)。传统语法书认为,一个单数和一个复数分开时,单复数搭配应与离动词最近的名词一致:“Either a burrito or nachos are served”(“你可以吃玉米煎饼或烤干酪辣味玉米片”);“Either nachos or a burrito is served”(“你可以吃烤干酪辣味玉米片或玉米煎饼”)。但是这种方针令许多作者感到不舒服(用法委员会中支持和反对的人各占一半),因此作者最好重写这个句子,避免读者总在语法问题上绷着一根神经,比如改写成“They serve either nachos or burrito”(“他们提供烤干酪辣味玉米片或玉米煎饼”)。

某些名词会指明一种计量方法,并用“of-”短语来指明其度量的事物,如“a lot of peanuts”(“许多花生”)、“a pair of socks”(“一双袜子”),这些变化多端的名词可以是单数,也可以是复数,全取决于“of-”短语的单复数:“A lot of work was done”(“许多工作完成了”);“A lot of errors were made”(“很多错犯下了”)。(也许是因为它们的树形结构不同,a lot 在第一个短语中是中心词,而在第二个短语中,它是中心词 errors 的限定词。)“of-”短语缺失时,作者则会在心里补上,这个幻想的短语决定了单复数:“A lot(of people)were coming”[“许多(人)正走过来”];“A lot(of money)was spent”[“许多(钱)被花出去了”]。其余变化多端的量词还有“couple”(“几个”),“majority”(“大多数”),“more than one”(“不止一个”),“pair”(“一对”),“percentage”(“百分比”),“plenty”(“许多”),“remainder”(“剩余的”),“rest”(“其余”),“subset”(“子集”)。

还有个令人不解的结构:“one of those who”(“其中之一”)。近日,我为道格拉斯·霍夫斯塔特(Douglas Hofstadter,中文名为“侯世达”)和埃曼纽尔·桑德尔(Emmanuel Sander)的书做推荐,推荐语如此开头:“I am one of those cognitive scientists who believes that analogy is a key to explaining human intelligence”(“有些认知科学家认为,类比是解释人类智力的一个关键,我便是其中一个”)。霍夫斯塔特在感谢我的同时,不好意思地问我,是否介意把“who believes”变为“who believe”,我更加不好意思地同意了,因为霍夫斯塔特(正如其读者期望的)一直进行树形思考。这个由“who”引导的关系从句依附于“cognitive scientists”(复数),而非依附于“one”(单数),意思是“有一些重视类比的认知科学家(复数),而我属于这个集合”。因此,这里必须用复数的动词形式“believe”。

尽管无法为最先的措辞辩护,但我仍然听不出来那有什么问题,因此我进行了有关此结构的一些研究。事实证明,像我这样措辞的人还有很多。1000 多年来,诱惑力十足的单数“one”压倒了句法上要求使用的复数“those”,作者们前仆后继地使用这一单数形式。这其中包括纯粹的语言纯正主义者詹姆斯·基尔帕特里克(James Kilpatrick),即使不断被纠正,他仍懊恼地发现自己一次又一次地使用它。比如他写道:“In Washington,we encounter‘to prioritize’all the time;it is one of those things that makes Washington unbearable”(“在华盛顿,我们时时刻刻都遇到“优先”;这是使华盛顿令人难以忍受的原因之一”)。技术上正确的用法经常令人感到不大对劲。超过 40%的用法委员会成员反对下面的表达:“The sports car turned out to be one of the most successful products that were ever manufactured in this country”(“结果这辆跑车成为这个国家制造出来的最成功产品之一”)。有时,这种两难可以凭借巧妙措辞予以避开(比如,删除“that were”),可这并非通常的用法。在“Tina is one of the few students who turns to the jittery guidance counselor,Emma,for help with her feelings”(“蒂娜是少数几名为情感问题求助于紧张兮兮的咨询顾问艾玛的学生之一”)这句话中,如果要把“turns”改为“turn”,就要把“her feelings”改为“their feelings”,这样好像每个女孩都是为所有女孩的情感问题去做咨询,而非为她自己。

《剑桥英语语法》认为,读者脑中交汇的两个树形结构合成了这种结构:在一个树形结构中,关系从句连接下层名词(cognitive scientists who believe),这决定了意义;在另一个树形结构中,关系从句连接上层名词(one……who believes),这决定了单复数。用法指南认为,单复数皆可用于这种结构中,只看“one”与“those”哪个在作者心中更加凸显。

双数和复数(两个和多于两个之间的区别)

许多种语言在其数字体系中区分了三种数量:单数(一个)、双数(两个)和复数(许多)。例如希伯来语称“一天”为“yom”,“两天”为“yomayim”,“许多天”为“yamim”。英语中没有双数的语法标记,但确实有表达,例如英语中有“pair”和“couple”这些词,以及其他有不同程度争议的量词。

between 和 among 在学校里,老师这样教学生:“between”只能用在两项之间(因为 tween 与代表两个的 two 以及 twain 相关),而“among”仅适用于多于二的数量:“between you and me”(“在你和我之间”),“among the three of us”(“在我们三人之中”)。但是,这种说法只对了一半。“among”当然不能用于两人之间:“among you and me”行不通。可“between”却并非只为 2 这个数字预留,因为没有人会说“I’ve got sand among my toes”(“我的脚趾头之间进了沙子”),“I never snack among meals”(“我在一日三餐之中从不吃点心”),或者“Let’s keep this among you,me and the lamppost”(“让我们就把这个秘密留在你、我以及这个路灯柱中间”)。尽管如此,一些作者还是恭顺地遵从这些伪法则,直到自尝苦果,捏造出一些浮华的表述,例如“sexual intercourse among two men and a women”(“两个男人与一个女人之间的性交”)、“a book that falls among many stools”(“一本书掉到了许多凳子之中”)以及“The author alternates among mod slang,clichs,and quotes from literary giants”(“这位作者游走于新潮俚语、陈词滥调以及引自文学巨匠的文字中”)。真正的原则是:如果每次只考虑两个个体,那么“between”可以用于表达单一个体与任意数量的其他个体之间的关系;“among”则用于表达单一个体与不定形态的物质或集体概念之间的关系。“Thistles grew between the roses”(“蒺藜在玫瑰之间生长”)表示整齐的花园中一排排有序的花束,而“Thistles grew among the roses”更像是交织生长的缤纷花园。

each other 和 one anther 另一个相似的传统规则将“each other”指派给两人组合,将“one anther”指派给多于两人的团体。如果遵从这些规则,而忽略自己的直觉,你便不会陷入麻烦——用法委员会中的绝大多数成员也这样主张。但通常的实际做法却是将两者互换使用:“the teammates hugged each other”(“队友们相互拥抱”),“the teammates hugged one another”。众多词典与使用指南都认为这没问题。

alternative 规范主义主张,“alternative”仅指两种可能性,绝不能超过两种。这又是一个“外婆的故事”,忘了它吧。

either 和 any “either”只用于表达两者之一,是更可靠的用法,至少当它用作名词或限定词时是这种情况。“Either of the three movies”(“三部电影中的任一部”)和“Either boy of the three”(“三人中的任何一个男孩”),这两个短语明显很古怪,其中的“either”应当用“any”替代。但是当“either”用于“either-or”的结构时,即使不那么得体,也可以接受:“Either Tom,Dick,or Harry can do the job”(“汤姆、迪克或哈里,都能做那件事”);“Either lead,follow,or get out the way”(“要么领导,要么跟随,要么离远点儿”)。

-er(比较级)和-est(最高级);more 和 most 形容词词尾会因程度不同而发生变化,从而产生了比较级[harder(更难)、better(更好)、faster(更快)、stronger(更强)]与最高级[hardest(最难)、best(最好)、fastest(最快)、strongest(最强)]。传统语法认为,比较级应留作两者之间的比较,最高级则在两者以上比较时使用。你应当说“the faster of two runners”(“两位跑步者中更快的那一位”)而不能说“the fastest”(“最快的那一位”),但是如果说“the fastest of three runners”(“三位跑步者中最快的那一位”)则没错。如果不用“-er”与“-est”而用“more”与“most”时,这个规则也适用:“the more intelligent of the two”(“两人中更聪明的那一位”);“the most intelligent of the three”(“三人中最聪明的那一位”)。但是这条规则并非不可违逆,比如我们说“May the best team win”(“希望最好的那支队赢”)而非“the better team”(“更好的那支队”),以及“Put your best foot forward”(“表现你最优秀的一面”)而非“your better foot”(“你更优秀的一面”)。这次又看出了传统规则的简单粗暴之处。不能只看绝对数量来决定用哪个词,而是要看比较的方式。比较级形容词适合用于两者直接比较,一个对另一个;而当面对更大的潜在比较群体而非只和另一个比较时,最高级更合适。若尤塞恩·博尔特(Usain Bolt)和我碰巧在争夺奥林匹克梦之队的资格,说“They picked the faster of the two men for the team”(“他们挑选了两人中跑得较快的那一位加入队伍”),则会误导读者,实际上是“They picked the fastest man”(“他们选择了跑得最快的人”)。

可数名词和不可数名词

最后,让我们看看鹅卵石(pebbles)与沙砾(gravel),这代表了英语使用者将集合体概念化的两种方式:离散性事物以复数可数名词表达,而连续性物质则以不可数名词表达。某些量词对后接什么样的名词比较挑剔。我们可以说“many pebbles”(“许多鹅卵石”),不能说“much pebbles”,可以说“much gravel”(“大量沙砾”),不能说“many gravel”。而有些量词就没有这么挑剔:我们可以说“more pebbles”(“更多鹅卵石”)或是“more gravel”(“更多沙砾”)。

你现在或许会认为,与“more”(“更多”)一样,“less”(“更少”)既能修饰可数名词,也能修饰不可数名词。事实并非如此:你可以有“less gravel”(“较少沙砾”),可大多数作者认为你只能有“fewer pebbles”(“较少鹅卵石”),而非“less pebbles”。这是合理的区分,可语言纯正主义者将其延伸到其他语境中,有些矫枉过正。他们说,超市快速结账通道的标语“TEN ITEMS OR LESS”(“十件或更少”)是个语法错误,结果一些吹毛求疵的健康食品超市及其他高端超市都把标语都换成了“TEN ITEMS OR FEWER”(“十件或更少”)。自行车交通联盟(Bicycle Transportation Alliance)的主管站出来道歉,就因为他们出品的流行 T 恤上写有“ONE LESS CAR”(“少开车”),并让步说那理应写成“ONE FEWER CAR”。按这个逻辑,酒品不能卖给“年龄小于 21 岁”(“fewer than twenty-one years”)的顾客,守法的汽车驾驶员“时速不能超过 70 英里”(“at fewer than seventy miles an hour”),贫困线应定在“年收入少于 11500 美元”(“make fewer than eleven thousand five hundred dollars a year”)。一旦你掌握了这些区别,“就会少件烦心事了”(“that’s one fewer thing to worry about”)。

若你觉得这些表达听起来有些奇怪,那么并非只是你才有如此感受。正如以下漫画所提醒的,不只是马虎的语法,过度强调语法区别的迂腐行为也会使语言偏离轨道。

© Luke Surl 2008

问题出在哪里?语言学家已经指出,纯正主义者搞错了“less”与“few”的区别。在复数且可数的离散性事物上使用“less”无疑很滑稽:“fewer pebbles”听起来确实比“less pebbles”更顺耳。可这并非是说“less”要被全面禁止用在可数名词上。“less”是单数可数名词的天然搭档,比如“one less car”和“one less thing to worry about”。当被量化的事物属于连续的量,而且这个可数名词涉及计量单位时,使用“less”也是自然的。毕竟,“six inches”(“6 英寸”)、“six mouths”(“6 个月”)、“six miles”(“6 英里”)以及“six dollars”(“6 美元”)的账单,并非真的对应六件东西。这些单位好比电影《摇滚万万岁》(This Is Spinal Tap)中尼格尔·特福勒尔(Nigel Tufnel)最喜欢的扩音器上 1~11 的刻度,是人为划分出来的。在这些例子中,用“less”是自然的,用“fewer”就是矫枉过正。而当某数量与某个标准比较时,“less”也更合乎语言习惯,例如“He made no less than fifteen mistakes”(“他犯了不超过 15 个错误”)和“Describe yourself in fifty words or less”(“用不超过 50 个词介绍你自己”)。这些习语也并非近代的讹用:在英语的长期历史中,“less”皆可用于可数名词与不可数名词,如同今日的“more”。

就如许多可疑的用法规则,“less”与“fewer”的区别对写作风格的影响不大。在“less”与“fewer”都可行的情况下,例如“Less/fewer than twenty of the students voted”(“不到 20 名学生投票”),在古典风格中,“fewer”是更好的选择,因为它让句子更生动准确。但这并不是说“less”是语法错误。

同样的判断也适用于选择“over”还是“more than”(都是“多于”的意思)。当复数名词是可数的,用“more than”是个好主意。“He owns more than a hundred pairs of boots”(“他拥有 100 多双靴子”)比“He owns over a hundred pairs of boots”更有古典风格,因为“more than”鼓励我们想象单独的一双双靴子,而非将它们混在一起,视为一个不明确的集合体。可当复数名词指向的是测量尺度上的一个点,就像在“These rocks are over five million years old”(“这些岩石有超过 500 万年的历史了”)这句话中,坚持只能说“more than five million years old”不免有悖情理,因为没人会一年一年地算。用法指南认为,在以上两个例子中使用“over”都不算语法错误。

我无法抗拒诱惑,想用劳伦斯·布什(Lawrence Bush)的小故事为以上讨论做总结,这个故事影射了许多我们之前讨论过的用法(看你能认出多少)。

我刚刚来到俱乐部的时候,偶然遇到了罗格。我们互相寒暄几句后,他压低了声音问我:“你对玛塔和我(Martha and I)两人组成一对,有什么看法?”

“那,”我回答说,“是个错误。玛塔和我(Martha and me)更好。”

“你对玛塔感兴趣?”

“我对清晰的交流感兴趣。”

“很公平,”他赞同地说,“希望最优秀的人赢(May the best man win)。”随后,他叹了口气,“我觉得我们肯定能变成非常独特(very unique)的一对。”

“你们不可能成为非常独特的一对,罗格。”

“噢?为什么?”

“玛塔不能一点点怀孕(a little pregnant),对不对?”

“你说什么?你觉得玛塔和我(Martha and me)……”

“玛塔和我(Martha and I)。”

“哦。”罗格脸红了,坐下来喝茶,“天呐,我不知道。”

我安慰他说:“你当然不知道。大多数人都不知道。”

“关于这个,我感觉很糟糕(I feel very badly)。”

“你不应当那样说,应该是我感觉很糟(I feel bad)……”

“请别这样,”罗格说,“如果有人犯了错的话,那是我(it’s me)。”

男性与女性(无性别主义语言与单数 they)

2013 年,媒体报道了奥巴马总统对联邦最高法院决定废除一个歧视法案的赞扬。他说:“No American should ever live under a cloud of suspicion just because of what they look like”(“没有一个美国人应因其外表而生活在怀疑的阴影之下”)。他这样说,正好触及了过去 40 年中最热的用法争议之一:复数代词(they、their、themselves)搭配语法上的单数先行语(no American)。为何奥巴马不说“because of what he look like”(“因他的外表”)或是“because of what she look like”(“因她的外表”)呢?

很多纯正主义者声称,“单数 they”是只配出现在大笑猫网站上的可笑错误,人们容忍它存在,是为了平复女性运动。依据这一理论,“he”是最完美的中性代词。语法学习者经常被这样教育:“即使在语法中,男性也可以包含女性。”可女性主义者的情感无法容忍用男性去代表两种性别的这种迷惑人的男性至上主义,因此致力于语言变革,开始是指示大家使用笨拙的“he or she”,后来堕落到使用“单数 they”。计算机科学家大卫·葛伦特(David Gelernter)解释:“将其 80 吨重、16 个轮子的巨物撞向灵活如英式赛车似的英语风格后,(女性主义权威)仍不满足,继续在语法上向其‘开枪’,直到主语和代词之间的一致性也被宣称非必须遵守,最后终成一堆废墟。”(他应当写“先行语和代词”——这个问题与主语无关。)

网络漫画艺术家赖恩·诺思(Ryan North)以轻松的手法探讨了同样的用法问题,而且对女性主义毫无敌意。关于英语到底有多灵活,他的作品《霸王龙》(T-Rex)比葛伦特展现出更多的怀疑精神,与第二人称的语言当面对质,要求承认那些已被提出数载的中性代词,如“hir”“zhe”或“thon”。

可在随后的漫画中,说话的恐龙犹豫起来,首先担心“新发明出来的代词总是听起来怪怪的”,然后就推翻了自己的观点,考虑是否应该学着喜欢“There comes a time when thon must look thonself in the mirror”这样的表达。

让我们尝试梳理一下。首先,霸王龙没错,错的是纯正主义者:英语中没有中性代词。至少在语法中,男性并不包含女性。实验表明,当读者读到“he”时,他们更多假定作者意指男人。这些实验本来都没有必要做,因为英语语法中的残酷事实就是,“he”代表男性,不是什么中性代词。倘若不信,来读读下面这些句子。

Is it your brother or your sister who can hold his breath for four minutes?

是你的兄弟还是姐妹可以屏住他的呼吸 4 分钟?

The average American needs the small routines of getting ready for work.As he shaves or pulls on his pantyhose,he is easing himself by small stages into the demands of the day.

在工作前,普通的美国人总有些小的例行习惯。刮胡子,穿连裤袜,他通过每天必需的小步骤来放松他自己。

She and Louis had a game——who could find the ugliest photograph of himself.

她和路易斯玩了个游戏——看谁能够找到他自己最丑的照片。

I support the liberty of every father or mother to educate his children as he desires.

我支持每位父亲或母亲有自由按他所期望的去教导他的孩子。

你是否仍认为“他”是中性的代词?霸王龙关于英语中有此漏洞的指控,很难反驳。看起来,作者若想在一个涉及数量的句子中包含两种性别,要么在写作时犯下在单复数不一致的错误,如“No American should be under a cloud of suspicion because of what they look like”,要么在写作时犯下性别上的错误,如“No American should be under a cloud of suspicion because of what he looks like”。正如霸王龙解释的那样,其他解决方案,如“it”“one”“he or she”“s/he”“his/her”或像“thon”那样的新奇代词,都有各自的问题。

抛开性别包容而使用男性词汇,让读者在字里行间推断女性包括在内,这个理论如今已不再可行了。今日的主流出版物不会允许这种性别主义的用法,它们也不应这么做。即使完全撇开道德原则(在谈到整个种族时不应将一半人排除在外),我们现在知道,

对无性别主义语言的主要反对意见(40 年前被首次提出的)已经被驳倒了。用中性词替代男性词后(比如用 humanity 替代 man,用 firefighter 替代 fireman,用 chair 替代 chairman,等等),英语的优雅和表现力依旧保留了下来,伴随新规则长大的读者也不会有那些因循守旧者的惊恐反应。现在正是那些性别主义的用法打扰读者阅读,让他们无法专注于作者想表达的信息。比如读到诺贝尔奖得主 1967 年撰写的一篇著名文章时,我们很难不感到些许畏缩:“In the good society a man should be free...of other men’s limitations on his beliefs and actions”(“在一个好的社会中,人们应当不受……其他人对他信念和行动的束缚”)。

这将我们带回解决“they”的单数问题上。关于这个用法,第一件事是意识到,这并非 20 世纪 70 年代激进女性主义者迫使作者接受的新发明。葛伦特怀念“莎士比亚最完美的语句”和简·奥斯汀“纯粹简单的英语”,这结果变成一场闹剧。你猜对了,因为这两位作家都特别喜欢使用“单数 they”。莎士比亚至少用过这个词 4 次,而且学者亨利·丘奇亚德(Henry Churchyard)在一篇标题为《每个人都爱他们的简·奥斯汀》(Everyone Loves Their Jane Austen)的论文中,从简·奥斯汀的作品中数出了 87 个使用“单数 they”的例子,其中的 37 个例子是以她自己的口吻,而不是书中角色的口吻,例如“每个人都有他们的苦恼”(Every body began to have their vexation)[出自《曼斯菲尔德庄园》(Mansfield Park)]。乔叟(Chaucer)、詹姆斯国王钦定版英译圣经、乔纳森·斯威夫特、拜伦、威廉·梅克比斯·萨克雷、伊迪斯·华顿(Edith Wharton)、乔治·萧伯纳和 W.H.奥登(W.H.Auden)都使用这种形式,《牛津英语词典》增补本(Supplement to the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以及福勒的《现代英语用法词典》最新版本的编辑罗伯特·伯奇菲尔德(Robert Burchfield),也不例外。

关于“单数 they”需要理解的第二件事是,需要无性别代词时,“单数 they”提供了便捷的解决方案,但这并非它唯一甚至不是最主要的吸引力。许多作者甚至在性别明确时也使用它。比如,萧伯纳写道:“No man goes to battle to be killed.——But they do get killed”(“没人上战场是为了被人杀死——但他们确实会被杀”)。即使这段文字围绕着男人,而且萧伯纳也无须迎合女性主义,但他还是用了“单数 they”,因为假如用了“he”这个所谓的正确用法,反而会使句子意思变得乱七八糟:“No man goes to battle to be killed.But he does get killed.”这与我在前面写过的句子异曲同工:“No major publication today will allow this‘sexist usage,’nor should they”(“今天没有任何主要出版物会允许这种‘性别主义用法’,它们也不应该这样做”)。如果改为“nor should it”,听起来就好像我心中有一个特定出版物,这会引发读者的疑问:“你说的是哪个出版物?”用“单数 they”来指称明确的女性对象有一个近期的例子,来自对肖恩·列侬(Sean Lennon)的访谈。在访谈中,他勾勒出心中理想伴侣的模样:“我感兴趣的女孩,必须生来就是女性,年龄在 18 至 45 岁之间。她们智商必须在 130 之上,她们必须诚实”(“Any girl who is interested must simply be born female and between the ages of 18and 45.They must have an IQ above 130and they must be honest”)。他同样不需要使用“they”这个中性代词,因为他早已定下了心中理想伴侣的先天性别与当前性别。但那时他不是在谈论某位女性,而是所有理想女性,所以用“they”是恰当的。在这些例子中,“they”代表某种概念上的一致性。“no man”与“any girl”在语法上为单数,可在心理上是复数:它们都是包含很多个体的类别。这种错位也可以在以下句子中发现:“None are coming”(“没人会过来”);“Are any of them coming”(“他们中有人会过来吗”)。

确实,“单数 they”是一个误称。在这些结构中,“they”不是和单数先行语(如 each dinosaur、everyone、no American、the average American 或 any girl)牵强匹配的单数代词。还记得我们尝试用“等于一”或“大于一”来描述物品的小游戏吗?我们发现,“nothing”(“什么都没有”)、“each object”(“每件物体”)这类表达在数量上模糊不清。“no American”是指一个美国人还是众多美国人?谁知道呢!0 不等于 1,而 0 也不大于 1。这种不确定性迫使我们意识到,“they”在我们讨论的句子里并无代词和先行语通常的语义学意义,例如:“The musicians are here and they expect to be fed”(“音乐家在这里,他们希望有东西吃”)。代词“they”在这里的作用是一个约束变项:当某个体有多种描述时,这个符号可以帮助读者跟上该个体。所谓“单数 they”,真正的意思类似于以下表述中的 x:对于所有的 x,如果 x 是个美国人,那么 x 不应因其外表而处于在怀疑的阴影之下;或者,对于所有的 x,如果肖恩·列侬考虑娶 x,那么 x 生来就是女性,x 有 130 以上的智商,x 诚实待人。

因此,“单数 they”自有其背后的历史与逻辑。测量读者理解时间(精确到 1/1000 秒)的实验表明,“单数 they”导致的理解迟滞微乎其微,甚至为零,可泛指的“he”却大大减慢了读者的理解。甚至在下面的漫画中,霸王龙也勉强承认自己的纯正主义错了。

也许你不愿开始一场为“thon”正名的语言运动,可这就意味你应放手去用“单数 they”吗?这得取决于正式程度、先行语的性质和可用的替代词。显而易见,非正式写作比正式写作更能接受“单数 they”。更为明显的是,如果先行语为“a man”这样的不定名词短语,其单数气氛会突出“they”表面上的复数感觉。如果先行语是“everyone”这类全称量词,就问题不大;如果先行语是“no”或“any”这样的否定量词,那就更没有问题了。

用法委员会对这种差异的判断相当敏感。只有少数人愿意接受“A person at that level should not have to keep track of the hours they put in”(“那种水平的人不需要追踪他们投入的时间”),尽管这些少数派的规模在过往十年已翻了一番,从 20%变为 40%,这是众多迹象之一,表明一个历史性转变正在发生:经历了 19 世纪语言纯正主义者的镇压,“单数 they”现今又重获接纳。用法委员会中略微多数接受“If anyone calls,tell them I can’t come to the phone”(“如果有人打电话来,告诉他们我不能回电话”)以及“Everyone returned to their seats”(“每个人都回到他们的座位上去”)。使用这类形式的主要危险在于,“比你更懂语法”的读者可能误指你犯了错。如果他们真的这样做,告诉他们,简·奥斯汀和我都觉得这样没问题。

数十年来,用法手册为单数代词这个陷阱推荐了两条出路。最简单的是把表达数量的词改为复数,从而使“they”在语法上名副其实。倘若你想改进简·奥斯汀的文字,比如将“Every body began to have their vexation”(“每个人开始有自己的烦恼”)改为“They began to have their vexation”,这是有经验作者的常见解决方案,那么你将惊讶于有多少泛指的句子可以不知不觉地把主语改为复数:“Every writer should shorten their sentences”(“每一位作者应当精简他们的句子”)能轻而易举地变为“All writers should shorten their sentences”,或只是“Writers should shorten their sentences”。

另一条出路则是用不定或泛指的词语替代“they”,指望读者自己凭借常识来补充指称对象:“Every body began to have their vexation”变成“Every body began to have a vexation”,或将“Every dinosaur should look in his or her mirror”(“每一条恐龙都应当看着他或她的镜子”)改为“Every dinosaur should look in the mirror”。

两种解决方案都不完美。有时作者确实需要关注某一个体,这时复数就不恰当了。奥巴马的话若改为“Americans must never live under a could of suspicion just because of what they look like”,泛指的复数“Americans”可被解释为典型的美国人或大多数美国人,这会削弱奥巴马的原意:免受歧视的自由应无一例外赋予每个人。而萧伯纳那句话若是改成“Men never go to battle to be killed.But many of them do get killed”——复数主语“men”会弱化原句的意图,萧伯纳本意是想让听众因单个士兵上战场的愚勇而沉思,而其对比单个士兵死亡的小概率与部分士兵死亡的大概率的企图,亦被这种替换所破坏。代词也并非总是可以被不定名词或泛指名词所替换。

这种替换看似在说:家长能随意选择一位孩子接走,而非负责接走自己的儿女。

因情况复杂,作者总是不得不将英语中传达泛指信息的全部工具都考虑一遍:“he”“she”“he or she”“they”、复数先行语、代词的替代,以及天知道哪天我们可能会用的 thon。

对某些纯正主义者而言,这些错综复杂的事物提供了大好借口,让他们忽略对性别包容性的关切,而坚持使用有缺陷的用语——“he”。葛伦特抱怨道:“为什么要在写作时关心女性主义思想?……写作是件麻烦事,需要全神贯注。”可这种反应是不老实的。每个句子都要求作者在明晰、简洁、语气、抑扬顿挫、准确以及其他价值之间达成平衡。为何避免将女性排斥在外的价值观会让人觉得一文不值?

如果你对这篇内容有疑问,欢迎到本站社区发帖提问 参与讨论,获取更多帮助,或者扫码二维码加入 Web 技术交流群。

扫码二维码加入Web技术交流群

发布评论

需要 登录 才能够评论, 你可以免费 注册 一个本站的账号。
列表为空,暂无数据
    我们使用 Cookies 和其他技术来定制您的体验包括您的登录状态等。通过阅读我们的 隐私政策 了解更多相关信息。 单击 接受 或继续使用网站,即表示您同意使用 Cookies 和您的相关数据。
    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