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认知语言学的哲学基础
西方哲学对认识论的研究一直贯穿着感性与理性,经验论(Empiricism,或叫“经验主义”)与唯理论(Rationalism,又叫“唯理主义”)的争论,这两种对立观点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在语言研究中。
Lakoff(1987)、Johnson(1987)、L & J(1980,1999)重新对西方哲学进行了分类,将上述两种哲学思潮中的主要观点冠之以“客观主义理论(Objectivist View或Objectivism)”,与之相对的为“非客观主义理论(Non-Objectivist View或Non-Objectivism)”,并认为客观主义源自经验论、唯理论,这在西方哲学中从前苏格拉底时代一直到20世纪,始终占统治地位,长达2000多年,在科学、法律、管理、新闻、道德、经济学、语言学等领域始终占主导地位,对其他许多学科也产生了重大影响。客观主义理论是构成第一代认知科学的哲学基础。
L & J还将“非客观主义理论”称为Experientialism(又叫an Experientialist View,或an Experientialist Synthesis,或the Experientialist Myth,或Experiential Realism)。在英语中,Empiricism和Experientialism是有不同含义的,Empiricism往往是指16—18世纪西方哲学史上的一个流派。J & L(2002:247)指出:
Classical empiricism is a philosophical position,which claims that we are born with a tabula rasa — a blank slate:no knowledge is innate,and all knowledge(including all knowledge of concepts and reasoning)is acquired via the senses.Empiricism is opposed to rationalism,which argues that all human reason(and hence,human conceptual structure)is innate.(传统经验论是一种哲学观,认为我们出生时心智是一块白板,即白板论,没有知识是先天的,所有知识[包括概念和推理的全部知识]是通过感官获得的。经验论与唯理论相对,后者认为人类所有的推理[概念结构]都是先天的。)
他们(2002:248)还对“Experience”作了如下描写:
… experience is the result of embodied sensorimotor and cognitive structures that generate meaning in and through our ongoing interaction with our changing environments.(经验是在我们不断通过与变化的环境互动之中产生意义的体验性感知运动和认知结构的结果。)
Experientialism是指20世纪末L & J等学者的新观点。倘若这两个术语都译为“经验论”,就很容易产生混淆,因此笔者主张将Empiricism仍译为“经验论”,强调人的心智犹如一张白纸,客观外界是被动地、如实地印在上面,完全否定人的主观认知作用。而Experientialism译为“新经验论”。
由于“新经验论”等同于Embodied Philosophy(本书译为“体验哲学”)。Lakoff和Johnson于1980年和1987年著作中虽也提到这个词,但并没有将其用作专门术语。Lakoff(1987:267)也强调经验实在论应根据体验来描写意义,并对“Embodiment”作了解释:our collective biological capacities and our physical and social experiences as beings functioning in our environment.
在这一理论基础上,L & J于1999年出版了《体验哲学》一书,提出了“体验哲学(Embodied Philosophy,Philosophy in the Flesh,或the Philosophy of Embodied Realism;同义术语还有an Empirically Responsible Philosophy,或the Embodied Cognition Theory;或称Embodied Realism‘体验实在论’)”这一理论,将其核心内容总结成三条基本原则:(1)心智的体验性;(2)认知的无意识性;(3)思维的隐喻性。
体验哲学对客观主义进行了严厉批判,与英美分析哲学和乔姆斯基基于混合哲学的心智观针锋相对,也是对Putnam提出的内部实在论(Internal Realism)的一个发展,对西方传统思想形成了一个挑战,对哲学、认知科学以及认知语言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成为第一代和第二代认知科学的分水岭(参见第一章),同时也是认知语言学的哲学基础。
这种分类同样也产生了两大类的语言学:客观主义语言学和非客观主义语言学,前者指包括以经验论和唯理论为基础的语言学理论,后者主要为认知语言学。
一、西方认识论研究简史回顾
L & J(1980:195)指出:我们能得到关于世界的绝对的、无条件的真理,这一观点是西方传统哲学的基石,这种观点在经验论和唯理论中十分盛行,其间的区别仅在于如何解释获得这种绝对真理的方法(这属于可知论,与不可知论相对)。对于经验论者来说,经验是人的一切知识或观念的唯一来源,也就是说,我们关于世界的全部知识来自我们的感知,是由感觉能力所建构的;对于唯理论者来说,只有先天具有的推理能力能给我们提供关于真实世界的知识 。这种理解模式涉及了备受争议的笛卡儿范式(Cartesian Paradigm)。笛氏相信有绝对客观真理的存在,而追求这种真理的方法是要建筑在没有偏见、没有价值污染以及不受传统影响的基础之上。外在世界是独立于主体个人而存在的,对其认识时不要使个人偏好或价值信仰介入,这就在主体和客体之间设立了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
康德虽对唯理论和经验论进行了综合,但仍属于客观主义。这种客观主义理论,仍保留在20世纪的逻辑实证主义、Frege等的理论之中。
为便于理解和记忆西方哲学中两大派的争论简史,现以“感性与理性”之争为主线(仅为西哲学习方法之一)列表如下,然后依次简述(详见有关论著):
图 2.1
(一)古希腊时期
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前384—前322)为古希腊的哲学家和科学家,建立了哲学、逻辑学、伦理学、政治学、修辞学等学科,对心理学、物理学、历史、美学等都作出了有价值的贡献。他在分析过去哲学家解释世界物质构成元素的基础上 ,提出了著名的“四因说”以说明事物的构成:质料因(质料:事物的原料、物质)、形式因(形式:事物的本质或可被知觉的形态)、动力因(动力:事物的创造者)和目的因(目的:事物所要达到的目的),后三者常被说成一个概念“形式”,实际上就相当于柏拉图的“理念”(汪子嵩等,1972:20),因此他认为任何事物都是由质料和形式构成的 。质料和形式结合的过程,就是潜能转化为现实的活动。亚氏批判了柏拉图的理念论,肯定了认知来源于感觉。
他还提出唯名论(Nominalism),认为:共相后于个别事物,重感性,认为没有离开个别事物而独立存在的共相,承认事物是第一性的,概念是第二性的,因此具有唯物论思想。唯名论在语义学中的观点为:词与所指事体之间没有内在联系,是任意的。
柏拉图提出了“理念说”,认为:一切感觉到的事体都是变化无常的、相对的,因而是不真实的;个别的、具体的事体都有一般的概念,这是绝对的、永恒不变的,因而是真实的。这一般的概念就叫“理念”,具体的物质则是理念的“影子”或“摹本”。因此在认识论上主张“灵魂回忆说(Anamnesis)”,宣称灵魂不死,人的灵魂在投入肉体之前,寓居于理念世界之中,投入人体之后,把理念世界中的知识暂时忘记了,人们要获得知识,只需唤起自己的灵魂对理念世界的回忆。
柏拉图基于他的理念说,主张唯实论(Realism),认为:共相先于个别,有离开个别事物而独立存在的共相,从共相可派生出个别情况、偶然现象,并把一般概念绝对化,成为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理念成为第一性,这明显具有唯心论和先验论思想。唯实论在语义学中的观点为:词与所指事体之间存在着根本性联系,词只不过是人们给现实或外部世界的物体所起的自然名称,也就是说,一个物体叫什么名称,是由物体本身所具有的某种实际属性决定的。
这一时期在语言上主要注重研究希腊语和拉丁语。
(二)中世纪(5—15世纪)
中世纪的哲学继续围绕个别与共相之间的关系进行争论,唯名论否认共相具有客观实在性,认为先有事物后有共相,只有个别的感性事物才是真实存在的。主要代表人物有:罗塞林(Roscellinus,约1050—1112)、阿贝拉尔(Abélard,1079—1142)、司各特(Scott,1264—1308)、奥卡姆(Ockham,1300—1350)等。唯实论认为共相本身具有客观实在性,共相是先于事体而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共相是个别事体的本质。主要代表人物有:安塞姆(Anselm,1022—1109)、香浦(Guillaume de Champeaux,约1070—1121)、阿奎那(Aquinus,1225—1274)等。这场争论的本质还是思维与存在这一哲学基本问题的争论,是古希腊两派争论的延续。
经院哲学反对研究自然,抹杀实践经验,采用烦琐的、形式主义的方法研究推理,咬文嚼字,玩弄概念。
这一时期在语言上主要研究拉丁语。
(三)文艺复兴时期
经验论者对中世纪经院哲学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挑战,利用经验质疑权威,结合实验中的新发现来修改理论,如:达·芬奇(Leonardo da Vinci,1452—1519)、伽利略(Galileo,1564—1642)、哥白尼(Copernicus,1473—1543)等都持这一观点。达·芬奇认为:一切知识来源于知觉。
在语言研究中:经验论者重视语言的差异,而唯理论者寻找语言共性。Robins(1967;许德宝译,1997:143)认为:古代语言学界只对希腊语和拉丁语感兴趣,几乎不涉及语言普遍性的问题。经院派学者假设普利西安(Priscian,活动时期约公元500)所描写和分析的拉丁语实际上代表了所有语言的普遍性基础,并试图对这一基础加以解释和证明。文艺复兴以后,经验论者重视具体语言各自的差异,认为应该根据观察修正范畴和分类,而唯理论者仍在寻找存在于各种语言表面差异之下的共性。
(四)16—19世纪
经验论与唯理论是这一时期争论的焦点,对当代哲学和语言学研究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现介绍两学派之间的主要分歧。
1.经验论(经验主义)
哲学上的“经验”这一概念是指“感性经验”,即人们在同客观外界直接接触的过程中通过感觉器官获得了关于客观事体和其间联系的认识。经验论是指一种认识论的理论,与唯理论相对立,认为经验是人的一切知识或观念的唯一来源,片面地强调经验或感性认识的作用和确实性,往往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贬低乃至否认理性认识的作用和确定性。经验论与唯理论的主要区别如下:
(a)前者对中世纪经院哲学进行挑战,倡导实践经验,认为只有经验才是可靠的;而后者认为感觉印象容易出错,并继承了经院派思辨学家古老的普遍主义。
(b)前者注重事实,强调一切知识来源于观察;而后者持先验论。
(c)前者认为经验来自外部,注重外部研究;后者注重心智内部的研究。
(d)前者采用归纳和分析的方法;后者采用演绎和综合的方法。
(e)前者认为人是被动接受知识的;而后者却认为人是主动接受知识的。
这个时期的经验论者可分成两大派:
(1)唯物主义经验论认为:物质自然界的事体是感性经验的基础,经验是客观事体作用于感官的结果。
(a)培根(Bacon,1561—1626),英国唯物主义和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反经院哲学,倡导实验科学,崇尚经验,认为一切知识和观念都来源于感觉,感觉是完全可靠的。主张用分析和归纳的方法,并把在科学实验的基础上制定的“归纳法”称为“新工具”(著《新工具论》),以别于亚里士多德《工具论》中的认识方法。
(b)霍布斯(Hobbes,1588—1679),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家,继承了唯物论和经验论原则,反对笛卡儿的天赋说,坚持认为知识和观念起源于感觉,并将培根的唯物观系统化,剔除其中的有神论偏见。他还主张用力学和数学来说明一切,从而建立了近代第一个机械唯物论体系。
(c)洛克(Locke,1632—1704),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家,反对天赋说,倡导经验论,详细论证了知识起源于感觉经验的原则,提出了著名的“白板论(Tabula Rasa)”,人出生时心智像一块白板,观念是从后天的经验中获得的。他还认为经验可分为两种:外部经验,可通过感觉获得;内部经验,可通过内省获得。他还阐明了语言来源于感知的观点:Words are taken from the operations of sensible things.
另外,唯物主义经验论者还包括18世纪法国的狄德罗(Diderot,1713—1784)、19世纪德国的费尔巴哈(Feuerbach,1804—1892)等。 (2)唯心主义经验论把经验视为主观的内省,否认物质是自然界的基础,否认经验是对外部世界的反映。
(a)贝克莱(Berkeley,1685—1753),英国唯心主义哲学家,虽承认一切知识来源于感觉经验,但又认为一切经验都是主观自生的,没有客观内容,是脱离物质的唯一存在,从而否定了在经验之外的世界的客观存在。他提出“物体是概念的集合”、“存在即是被感知”的公式。如此,人们认识的对象便不是客观物质世界,而是自己的观念或感觉,外界事体仅是感觉的组合。
(b)休谟(Hume,1711—1776),英国主观唯心主义者,不可知论者,认为人的一切知识和观念都是从感觉而来,但又对感觉的产生持怀疑态度,极力回避经验的来源问题,宣布经验从何而来是不可知的,因而被称为“不可知论者”。
古典经验论者把归纳法视为从有限的经验事实向普遍的理性知识扩展的唯一有效的方法。休谟提出著名的“归纳问题”之后,这一方法受到了怀疑,因为归纳原理本身的真实可靠性且不能保证,又何以能根据它把个别的经验事实上升为普遍的原理呢?摆在经验论者面前的这一毁灭性问题终于导致了怀疑主义的出现。现代经验论则借助概率工具从“归纳问题”的挫败中复兴。以卡纳普(Carnap,1891—1970)为代表的现代经验论者发展了“归纳逻辑”或“概率逻辑”理论以求解决“归纳问题”。
贝克莱和休谟还是极端的唯名论者,他们都否认有一般概念,否认抽象思维。
(c)孔德(Comte,1798—1857),法国实证主义哲学家,认为哲学不应以抽象推理而应以实证的、确实的事实为依据。“实证的事实”就是指经验事实,是由人的主观感觉构成的。他还是社会学(1838)的创始人。英国的斯宾塞(Spencer,1820—1903)也是实证主义者。
(d)马赫(Mach,1838—1916),为奥地利唯心主义哲学家,提出“要素论”,将人们通常称为感觉的东西称作“要素”,它是构成世界万物的基础,这样物体就被视为是感觉的复合,否认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外部世界的存在,以图复活贝克莱和休谟的观点。德国的阿芬那留斯(Avenarius,1843—1896)提出“原则同格论”,认为存在和意识是不可分离的,两者是“同格的”,以图否定存在决定意识。这两人被称为马赫主义(又叫经验批判主义)的创始人。
2.唯理论(理性主义)
认为感性认识是不可靠的,否认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将理性视为知识的唯一源泉,衡量一切现存事体的唯一标准,只承认理性认识是可靠的,只有通过理性的知觉和推理,才能得到真实可靠的知识。该学派可分为唯物主义唯理论和唯心主义唯理论,前者主要代表为荷兰哲学家斯宾诺莎(Spinoza,1632—1677),他承认自然界是客观存在的,规律具有客观性,但又片面夸大理性的作用,主张只有通过理性才能把握规律。后者贬低感性经验,主张精神是第一性的,真理是人脑中固有的,柏拉图当为这一观点的始祖。这一时期的唯理论者大都持唯心主义观点,主要代表人物有:
(a)笛卡儿(Descartes,1596—1650),法国唯理论者,现代哲学之父,持先验论、二元论、天赋论等观点;感觉是可疑之物,一切都是可疑的,只有“我在思维”是确信无疑的,可以其作为研究的出发点。他提出一个著名口号“我思,故我在”,认为认识来源于理性自身,创立了理性演绎法,确立了一个“把思维作为主体”的哲学理论,对哲学研究产生了深远影响。理性具有天赋性、普遍性,因而语言也具有天赋性和普遍性。
(b)莱布尼茨(Leibniz,1646—1716),德国唯理论者,持天赋观,反对洛克的经验论,认为认识不是来自外部世界,而是先验的,是心智自身所固有的潜在观念的显现;他把真理分为必然真理和偶然真理。他还是数理逻辑的创始人。
(c)卢梭(Rousseau,1712—1778),法国启蒙思想家、哲学家,唯理论者,认为人类本性的核心为自我,只要考察自己的心灵,就能知晓全部人类的本性;他还认为人的本性是善的,但现存的人是坏的,须造就新的、适合人性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教育,人类就能在更高阶段回复自然。
(d)康德(Kant,1724—1804),德国唯心主义的创始人,既持有经验论,也持有唯理论,企图调和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一方面承认在意识之外存在实物世界(“自在之物”),另一方面又认为这个“自在之物”是不可能被认识的,是“超验的(Transcendental)”,并认为人的认识能力是“先天的”,持先验论(Apriorism)观点。但他也说过:All thought must,directly or indirectly,by way of certain characteristics,relate ultimately to intuitions,and therefore,with us,to sensuality,because in no other way can an object be given to us.(参见Jäkel,1999:12)
(e)黑格尔(Hegel,1770—1831),德国古典唯心主义集大成者,建立了欧洲哲学史上最庞大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同时也对辩证法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论述。他把认识归结为“绝对理念的自我认识”,把自己的哲学视为“绝对理念”的全部内容,将其视为万物存在的基础和本质,可穷尽宇宙的真理,是为一切提供说明原则和标准的绝对真理。黑格尔哲学的特点是:客观主义、绝对主义 、一元主义、整体主义、采用分析加综合的方法。他的理论在西方思想文化中占据统治地位达近百年之久。
(五)20世纪
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哲学的研究方向已基本完成从认识论向语言论的转变,从而形成了以语言的表达功能为核心来研究各种哲学命题的现代西方哲学思潮,包括语言哲学、科学哲学、社会哲学、道德哲学、心智哲学、逻辑哲学、数理哲学等。语言哲学(the Philosophy of Language,也叫the Philosophical Semantics“哲学语义学”),把语言本身作为主题,从哲学角度研究语言的一般性质和基本功能,意义与真值,语言的各种成分、结构和类型,语言与存在、意识、真理、人类社会的关系,对语言的理解和解释等,主要包括英美分析哲学和欧洲大陆解释派哲学。另一个术语Linguistic Philosophy(可译为“语言学哲学”以示区别),常指日常语言学派,特别指其中的牛津学派(参见图2.2,Searle,1969:4)。
图 2.2
1.20世纪的经验论
到了20世纪,传统的经验论在语言哲学中主要表现为逻辑实证主义、行为主义、实用主义、新实用主义等流派。
(1)英美分析哲学(Anglo-American Analytic Philosophy)认为要接近思维只能走语言分析的道路,要研究思维哲学就要研究语言哲学,要分析一个思想结构就要分析相应的句子成分的语义之间的关系,因此将语言分析视为哲学研究的主要任务,强调分析语言与思维之间的关系,分析语言的性质和内部构造,追求绝对精确化的语言观,澄清和确定词语的意义,提出了很多关于意义理论的新观点。他们运用逻辑分析和语义分析的方法力图使得哲学研究逻辑化、科学化和分析化,从而形成了哲学史上的一次革命,根本改变了哲学的性质和任务。这一时期的分析哲学可分为两大派:逻辑实证主义和日常语言学派。
(a)逻辑实证主义(Logical Positivism),又叫逻辑经验论(Logical Empiricism)、形式主义语言学派(Formalist Linguistic School)、狭义的新实证主义(Neo-Positivism) :将逻辑分析与经验证实结合起来,用数理逻辑的方法分析知识(全部经验科学的命题),而不像经验论者对知识的来源做历史的或心理的分析。实证主义者完全基于对“实证的”、“确切的”事实进行研究,将这种方法称为“证实原则(the Principle of Verification)”,通过逻辑分析把科学的各种命题还原为直接经验或可直接观察的命题,从而确定其意义。这一理论始创于弗雷格(Frege,1848—1925),罗素(Russell,1872—1970),维特根斯坦(Wittgenstein,1889—1951)前期,核心为维也纳学派(Vienna Circle),包括:石里克(Schlick,1882—1936)、卡纳普(Carrap,1891—1970)、纽拉斯(Neurath,1882—1945)、英国的艾耶尔(Ayer,1910— )等,以及德国的赖兴巴赫(Reichenbach,1891—1953),波兰的塔尔斯基(Tarski,1902—1983),等。
(b)日常语言学派(Philosophy of Ordinary Language),亦有学者将其称为语言分析哲学(Analytic Philosophy of Language)或语言哲学(Linguistic Philosophy),20世纪30—40年代形成于英国,认为日常语言本身是完善的,没有必要建立人工语言。哲学之所以混乱,是因为背离了日常语言的正常用法,因而可通过研究日常语言的用法就能医治这一哲学的痼疾。该学派主张研究日常语言本身及用法,强调应采用概念分析的方法(而不像逻辑实证主义采用逻辑分析的方法)分析语义,仔细分析哲学中的词汇、概念,以及与认识有关的具体词汇,发现细微差异,准确掌握用法,以澄清或排除哲学中的混乱。该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有:Wittgenstein后期理论,剑桥学派的威斯顿(Wisdom,1904— )、摩尔(Moore,1873—1958);牛津学派:赖尔(Ryle,1900—1976)、奥斯汀(Austin,1911—1960)、斯特劳森(Strawson,1919— );美国学派:塞拉斯(Sellars,1912— )、齐索姆(Chisholm,1916— )、塞尔(Searle,1932— )等。
自Frege以来,哲学家都只把语言当作表达思想、叙述事实的手段,只关心语句的真假问题,逻辑实证主义更认为一个语句不能被证明为“真”或“假”,这个句子就没有意义。Austin对其进行了反驳,克服了对语言意义和逻辑结构理解的片面性,将语言哲学对语言的研究从静态转向动态,从逻辑实证转向日常语言,并提出了人类语言交际的最小单位不是句子,而是言语行为。后来他的学生,美国语言哲学家Searle引进了Grice的意义理论,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概念,进一步完善了言语行为理论。
(2)行为主义(Behaviourism,参见第二节)。
(3)实用主义(Pragmatism)。以经验性理论为基础,将其视为无所不包的唯一存在,对传统的经验做了修正,不赞成把经验看作被动感受的东西,而认为是人与环境的交互作用。也不赞成对感觉经验采取原子分析的方法,认为不存在一个个孤立的感觉,它们是联系在一起的整个经验。否定分析和抽象,把人类全部认识归结为适应环境的行动。知识和理论都是工具,真理之为真理仅仅是因为对人有用,任何一个观念的全部内容和意义就在于它所能引起的效用,人们将其归结为“有用就是真理”。主要代表人物有美国的皮尔斯(Peirce,1839—1914)、詹姆斯(James,1842—1910)、杜威(Dewey,1859—1952)、米德(Mead,1863—1931)等。
(4)新实用主义(Neo-Pragmatism)。美国哲学家和逻辑学家奎因(Quine,1908—2000)把逻辑实证主义与实用主义相结合,形成了新实用主义(又叫:逻辑实用主义、分析实用主义)学派。他在批判传统认识论(亚里士多德区分了第一哲学[研究超自然的、超感觉的、经验之外的形而上学]和第二哲学[物理学],笛卡儿也接受了这一哲学基本原理)和批判认识论(康德的观点,认识论必须首先对人的认识能力的范围和局限性作出批判性的探讨)的基础上提出了自然化认识论,认为哲学与自然科学是连续的,不可凌驾于自然科学之上。他认为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能够得到自然的解释,人类认识也是一种自然现象,应从自然科学内部,运用实证的、定量的、累积的科学主义 方法来阐述认识论。
他还主张直接研究谈论外部世界的语言,并由此而间接地研究外部世界,因此他的认识论的核心部分就变成了语言学习理论(陈波,1998:19)。他把语言视为一种在社会中发生的自然现象(忽视了语言的社会文化特性),是可以客观地加以研究的外部行为(忽视语言现象的心理侧面),他对语言学习和语言意义则持自然主义和行为主义观点,认为语言学习是一种在社会中发生的刺激—反应的自然过程,语言意义可根据刺激和反应来定义,因此,语言学习和语言意义都可采用与其他自然科学相同的方法加以研究。
他还认为:人类知识系统是一个大的力场,处于核心的是数学逻辑真理,处于边缘的是经验科学的命题。在这个系统中,没有任何部分可以免遭经验的修正,必要时数学逻辑定义也可以改变。他还认为字典的释义并不是下定义,而是经验事实的报道和总结,字典编纂者实际上是经验科学家。
2.20世纪的唯理论
主要代表人物有:
(1)新康德主义(Neo-Kantianism),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西欧各国,特别是德国,广泛流行的倡导复兴康德哲学的流派,反对各种实用主义取向,只强调康德的理论哲学,不重视他的实践哲学,抛弃其中的唯物主义因素,发展他的主观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认为自然界纯粹是“思维”的产物,无论在自然界还是在社会中都不存在客观规律性。代表人物有:早期的李普曼(Lippmann,1840—1912)、朗格(Lange,1828—1875),以及后来的马堡学派和弗赖堡学派等。
(2)柏格森(Bergson,1859—1941),法国唯心主义哲学家。生命哲学和直觉主义的主要代表人之一。创造性地用“生命冲动”和“绵延”来解释生命现象,认为生命是一个不断实现着“生命冲动”的洪流,“生命冲动”就是“绵延”,其向上的运动创造精神,是万物的基础,物质、时间、运动、生命等只不过是其各种表现形式。因此生命的进化过程就是意志的创造过程。这些只能靠“直觉”即不可言传的内心体会来把握。
(3)胡塞尔(1859—1938),创立了“现象学”(参见王寅,2001:51),影响了许多哲学家,成为20世纪哲学研究的中心理论之一。L & J(1980:195)将他划归为客观主义哲学理论范畴。
(4)波普尔(Popper,1902— ),英国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哲学家,持与逻辑实证主义相反的观点,认为知识是由心灵的经验逐渐产生的,并提出著名的证伪说。
(5)乔姆斯基(1928— ),他接受了唯理论者的许多基本观点,宣称TG学派使得17、18世纪的唯理论得到了复活,形成了20世纪的新唯理论,参见第一章。
3.经验论与唯理论的结合
以逻辑实证主义为基础的科学主义认识论,逐步成为西方科学的柱石,在很长一段时期内被捧上了霸主的地位。但也有不少学者看出了这种科学主义认知论的缺陷,例如哲学家就曾尝试将经验论与唯理论结合起来解决这个问题。
康德虽主张二元论和先验论,常被视作唯理论者,但曾主张将经验论与唯理论结合起来,他一方面同意经验论者的观点,认为感觉经验是我们知识的出发点;另一方面又赞赏唯理论者,认为自我具有天赋的结构,总在接受一切感觉材料,人类心灵以其特有的方式过滤每个经验。他曾提出“过滤镜”的设想,可以想象我们戴着有色眼镜来过滤和解释世界,总是通过时间、空间来看事体,而事体本身是没有时间和空间的,这就已经提出了语义具有主客二性的观点。
Carnap也曾力图综合经验论和唯理论的研究方法,把感官体验作为出发点,以数理逻辑作为理性的整合手段,构造出人类的知识系统。后来他放弃了经验论语言观,转向物理论语言观。
当代社会学家在对传统的研究方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都是基于对经验现象的观察)进行反思的基础上出现了反实证主义的取向,认为社会科学研究从根本上就不同于自然科学。Giddens(参见苏国勋,1996:514)认为:我们不可能像自然科学对待自然界那样去对待社会现象或社会事实。Polanyi强调“观察”的性质依赖于科学家的理论能力和理论框架;Koyre则分析了伽利略的运动原理的哲学与文化背景,指出实验并不能成为把经验归纳成理论的起点(杨善华,1999:142)。最有影响的后实证主义者Kuhn(1962)认为:科学对事实的观察和说明总是要通过现存的范式(Paradigm)或理解的框架(Frameworks of Understanding)而展开的,他把科学描述为一种双向运动的过程,由经验观察与先验的范式框架之间的互动来决定,两者具有同等的重要性。
美国新功能主义社会学家亚历山大(Alexander,1982)曾对后实证主义(Postpositivism,与实证主义理论相对立)作出四点概括,其中前两点为:
(1)所有的科学资料数据都是由理论内在构成的;
(2)经验的承诺并非单纯以实验数据为基础。
因此,他认为经验论和唯理论的思维方法不可能完全分离,也不能将它们对立起来,科学思维是一种双向的连续体,是发生在由两种不同环境(经验的环境和非经验的形而上学环境)所构成的背景下的认知过程。虽然科学的陈述可以更多地指向其中的某一环境,但它们却从不可能为任何一种环境所决定。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也不是完全处于两端的,它们实际上是处于一个认识连续体上不同的位置。
图 2.3
解释学派的领军人物伽达默尔主张克服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二元对立的方法论,对人文科学中的科学主义进行了严厉批判。哈贝马斯坚决主张打破自然科学方法论在人文科学中的统治地位,极力倡导建立一种适合人文社科研究的方法,提出了以社会实践(交往行动理论)为趋向的反思性批判方法论。
近来很多学者将这种观点运用到语言解释和研究中,法国学者Francois Rastier于1991年出版了《语义学与认知研究》,书中提出了“经验的唯理论”。胡塞尔(Husserl)认为:语言不仅有其生理的、心理的和文化的基础,而且还有其先验的基础。后者涉及意义的本质形式及其组合和变化的先验法则。Sidney Lamb也认为经验论和唯理论可以互补。加拿大心理学家Donald Hebb认为:人类的语言既有先天遗传,又有后天经验。婴儿在出生时就对人类语言的声音模式具有特殊敏感性,脑中具有接受、理解和形成言语的特殊机制。但是要使这种结构产生言语功能,还需要经验的作用。我们同意王德春(1997:186)对这个问题的论述:专家们一般都同意这种观点,人类之所以有独特的言语功能,一方面是因为脑中先天就有专司言语功能的特殊结构,对语言有特殊敏感性。另一方面是因为后天经验的作用,两者结合,才使婴儿、幼儿逐渐发展出语言能力。
认知语言学认为人的知识中有较小部分是先天的,但主要是后天学得的,语言也是这样。
二、客观主义理论与非客观主义理论
(一)客观主义与非客观主义的主要特征对比
很长时间以来,实证主义的“科学主义(Scientism)”占据了主导地位,这一学派认为:只有自然科学才算得上是真正的知识,所有知识应该以自然科学的模式为典范,因其充分表现出可以“客观验证”的特点,而且还认为科学知识可以客观地解决一切政治和道德上的问题。但随着人文意识的觉悟,人们开始认识到科学主义的缺陷,近来不少学者认为用分析和解释自然科学的理论和方法来说明社会科学是不妥的。语言中存在很多1+1≠2的现象,若依靠“1+1=2”的方法来对语言做出一刀切的解释,在方法论上就不科学,必然要犯“文不对题”的错误。例如,哈贝马斯(Habermas)坚决批判了实证性的科学主义观,他区分了社会现象(Social Reality)和自然现象(Natural Reality),认为前者由相关的社会价值和文化意义所构成,不可用自然科学的程序来验证或证实社会科学理论。
对“科学主义”的批评是从语言开始的,人们开始认识到语言不能忠实地、镜像般地反映客观世界,其间必然要考虑到人的因素。
Lakoff(1987)、Johnson(1987)以及L & J(1980,1999)的著作中将上述经验论和唯理论两种哲学思潮中的基本观点冠之以“客观主义” ,并对其进行了严厉批判。客观主义要求语言必须具有十分精确的表征功能和再现功能,人们可透过语言的意义精确地了解世界,在这一理论的指导下,人们追求的是语言与客观世界的一致性和语言表达的精确性,语言被视为能镜像地、客观地反映世界的工具,只要方法得当,人们都可获得作者所要表达的“精确”意义。本书将客观主义的主要观点和特征大致概括如下:
(1)世界范畴的客观性与独立性。现实世界中的范畴、关系是客观存在的,独立于人的意识,可根据客观特征来描写,无须考虑进行范畴化的主体。
(2)人类思维的分离性和镜像性。一方面认为心智、思维与身体分离,与感知经验、心理特性、生理系统、神经机制等脱节;另一方面又认为客观世界可通过人的经验镜像般地反映到心智和思维之中,或者说,心智和思维中的概念范畴仅是对外部客观范畴的自然、如实的反映,人类据此就能正确地推理出客观世界的范畴和逻辑。为保证这种镜像性,必须排除任何不反映客观范畴特征的东西,否则就不能反映世界的真实性,也就不能代表世界的真正知识。
(3)心智结构的非隐喻性和原子性。由于心智和思维具有镜像性,心智结构只能是非隐喻性的,与客观世界的范畴同构。经典范畴理论就是这种客观主义心智观的核心内容,将范畴视为只能通过范畴成员共享的客观给定的特征来定义。同时心智具有原子性特征,可被分解为简单的“建造构块”,且能根据规则结合成复合体,进行符合逻辑的组合。心智与思维可像计算机一样对抽象符号进行机械运作。
(4)概念结构的符号性与对应性。概念是心智运作和思维过程的产物,是根据客观范畴组织起来的,因而也与其同构。概念结构也是符号结构,符号仅通过与世界(包括现实世界与可能世界)中客观存在的事体、范畴、特征、关系对应获得意义。
(5)意义系统的固定性和组合性。意义仅是外部世界在心智内部镜像化的客观表征,词有客观的系统意义(Sense),句子反映了现实的关系,它们都能在世界中找到所指,意义就被视为词句和所指之间的固定关系。为此意义描写必须剔除主观因素,排斥隐喻思维,因为它们可能会影响意义的客观性和固定性。具有固定性和准确性的意义才代表真正的知识。意义还具有组合性,句义可通过其组成部分的意义和组合方式获得,可用形式主义的方法来描写,客观表征是符号运算的基础。
非客观主义理论(即:新经验论,体验哲学)是针对客观主义理论提出的,这种全新的理论吸收了客观主义中部分合理的成分,如认同概念结构受到客观现实的限制,也受到我们所具有的功能的限制,相对稳定的知识与客观现实有关,承认科学标准的客观性等;但在许多关键性原则立场上,对其进行了体无完肤的批判,认为这种理论在本质上就是错误的,丢弃了人在认识范畴、形成概念、进行推理、建构语义系统中的主观能动性因素,忽视了人的身体经验、生理构造、认知方式、丰富想象力等所起到的重要作用。人类面对基本相同的客观世界为什么会形成很多带有民族色彩的思维方式、概念结构和语言表达?Fauconnier & Turner(2002:26)的解释是:相同的输入会有不同的融合,也就可能会有不同的结果。
因此,人类虽都面对基本相同的客观世界,也都具有范畴化和概念化能力,但由于体验的角度不同,概念化的方式就会有差异,从而产生了不同的认知结果和概念系统,例如,我们知道颜色与光的波长有关,光的波长是客观存在于现实世界之中的,而不同民族对颜色的范畴化却是不同的,在世界语言中就有了不同的颜色词系统,有的语言有11个基本颜色词,有的语言有8个,而有的语言(如Dani语)只有两个(参见第三章第二节)。又例如,爱斯基摩人有22个表示“雪”的单词;在尼日利亚北部和苏丹的豪萨人(Hausa)将“灌木”面向自己一面的背面称为“前面”,即“灌木”与“人的前面”在同一方向上;南太平洋塔希提人(Tahitian)不仅没有“悲伤(sadness)”这个词,就连这样的概念都没有。当然他们经历了“悲伤、沮丧”这样的心情,但并没有产生处理这一概念的方法,他们用“病、疲劳、恶魔的进攻(sickness,fatigue,the attack of an evil spirit)”来范畴化“悲伤”。
另外,在客观世界中根本就不存在什么“星期”这样的概念,这完全是人“造”出来的!各民族都有自己凭主观臆想编出来的概念,如“上帝”、“鬼神”、“神话故事”等,它们也是缺乏客观依据的。据此,语言符号如何仅能通过与世界上事体的对应获得意义?可见人类的范畴不是客观存在于现实世界之中的,它与认知主体的范畴化方式密切相关,范畴和概念是产生于人类与客观世界的互动之中,而不是客观主义者所说的独立于认知主体而客观存在的。
因此针对客观主义理论的五个基本观点,L & J针锋相对地提出了截然相反的观点,它们构成了体验哲学的理论基础。我们通过仔细研读原著,将其大致归纳如下:
(1)世界范畴的主客观性与依存性。现实世界中的范畴、关系是通过人的主观作用被认识的,人们在认识客观外界时是不可能完全独立于意识的,此时必须充分考虑到进行范畴化的主体的因素,主客观同时并举,互相作用,互为依存。
(2)人类思维的体验性和互动性。人们的思维、心智、概念都是直接基于现实世界、感知体验、身体运动,不可能与生理、神经无关,具有体验性。客观世界对于范畴、概念、思维、心智的形成有基础性的始源影响,但不可能像客观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是镜像般的映射,它们是身体与客观外界互动的产物。
(3)心智结构的隐喻性和完形性。由于人在认识世界中发挥着一定程度的主观能动性,心智结构要超出对现实的直接映射,在体验的基础上运用了隐喻等方式,使得人类不断形成抽象概念,发展出抽象的思维能力。人类的思维、心智和推理在本质上具有隐喻性和创造性。因此,思维、心智和推理也就不能像计算机一样是在对抽象符号进行机械运作的基础上进行的。心智具有完形性,不可分解为“建造构块”。
(4)概念结构的非符号性和建构性。概念结构不是符号结构,不与外界完全直接对应,这是由心智结构和思维方式具有上述特点所使然。概念结构是在人的身体和大脑与客观外界互动的基础上建构而成的。同时,思维的完形特征使得概念具有整体性,可用认知模型来描写人类的概念结构。
(5)意义系统的模糊性和整合性。意义是一种基于体验的心智现象,是主客观互动的结果,具有动态性、相对性、模糊性等特征,不能仅用简单组合原则获得。意义需依靠原型范畴、概念化、意象图式等来限定,仅用组合原则是不够的,而常须用整合原则对其加以描写。这与心智、思维不是对抽象符号的机械运作,概念具有非符号性特征的观点密切相关。
(二)体验哲学的三条原则
否定客观主义并不等于要走上主观主义的道路。主观主义者主要接受了唯理论的观点,他们不顾外界实际,无视客观规律,单凭主观意识和想象,也主张主观与客观分离,把头脑中的模式作为思维第一性的东西,倾向于让客观实际适应和服从这种思维模式,并认为意义和真理不受客观现实的约束,这显然也是十分荒谬的。
体验哲学摒弃了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中的错误观点,汲取其中的合理成分,既强调客观实际对认识的第一性地位,必须依据客观规律认识世界,又应重视主观意识。认识活动不仅可以能动地反映客观现实,还对客观现实有反作用。体验哲学既反对客观主义,又反对主观主义,倡导主客体间的互动性,其间包含了辩证法的观点。
L & J(1999)在合著的《体验哲学》一书中将上述思想概括成三条基本原则,即心智的体验性、认知的无意识性和思维的隐喻性。
1.心智的体验性
范畴、概念、推理和心智并不是外部现实客观的、镜像的反映,也不是先天就有的,而是人们在对客观外界感知和体验(特别是由感觉运动系统)的基础上通过认知加工而形成的。我们大部分推理的最基本形式依赖于空间(地点、方向、运动等)和身体(包括器官、身体与环境的相对位置、关系等),它们为我们日常推理提供了认知基础,参见第八章第四节。
L & J(1999:497)指出:
概念是通过身体、大脑及其世界的体验而形成的,并只有通过它们才能被理解。概念是通过体验,特别是通过感知和肌肉运动能力而得到的。
完全可以想象,我们的祖先是从认识空间和自己开始认识世界的,因此方位空间和身体部位是我们形成抽象概念的两个主要基础,祖先的思维具有“体认”特征,常把人的身体和经验作为衡量周围世界的标准。人们在经验和行为中形成了范畴和概念,与此同时也就形成了意义。这样就形成了认知语言学的一个基本观点:在语言与现实之间存在思维或认知这一中间层次,如果不依靠范畴知识、概念结构和认知方式,就无法接近现实。因此反映在语言中的现实结构是人类心智的产物,而人类心智又是身体经验的产物,这就彻底批判了笛卡儿和乔姆斯基的“心智与身体分离”的二元论,“主体—客体”二分法不能成立。
非体验性实在论(Disembodied Realism),又叫“外部实在论”(External Realism),属于客观主义,在客体和主体之间制造了一道无法填补的鸿沟。两者一旦分离,对于客观现实的了解只有两种可能:要么以经验论的方法通过外界、物体本身来了解,要么以唯理论的方法通过能被多数人所理解的、共有的心智来了解,而心智的体验观认为这两种方法都是错误的。人类是通过身体与世界的互相作用来与世界相连,我们整天生活在客观世界之中,何以能与其分离?!使得认知、心智、知识、科学成为可能的只能是我们的体验,而绝不是什么超验;是我们的想象力,而不应对其加以躲避。Fauconnier & Turner(2002:217—219)则更进一步强调了人类想象力所发挥的巨大作用,他们认为:我们的心智运作依赖于想象力,这也是科学思维的基础,其核心是概念整合,通过输入空间的输入,进行匹配、融合,其间就可能创造出新义。
意义基于感知,感知基于生理构造,认知结构和感知机制密切相联。Langacker(2000:203)强调指出:感知与概念之间具有对应相似的关系(Perception and conception can be regarded as analogous),而且两者之间普遍存在着这种平行对应的关系(Extensive Parallelism)。人类因自身的生理构造用特殊的方法来感知世间万物,理解其间的各种关系。概念和意义是一种基于身体经验的心理现象,是人类通过自己的身体和大脑与客观世界互动的结果,它们通过体验而固定下来,根本不是基于什么符号;思维和推理也基于体验,根本不是基于符号运算。意义是主客体之间互动的结果,而不是通过符号与世界之间客观的、直接的连接而产生的,传统的集论模型是解释不了人类语言的意义问题的,这就与基于客观主义的真值对应论、真值条件论针锋相对。
因此,范畴、概念、思维、心智、推理、意义、语言等,都是基于身体经验的,语言和句法不可能是自治的,这是不可辩驳的真理。近年来的神经模型研究也表明:感知机制模型和动觉图式模型,在语言学习和推理中也能建构概念,这是一项惊人的发现,充分证明了心智体验观的正确性。
语言的体验观也是与马克思的语言实践观相一致的。马克思和恩格斯于1845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文中指出:
语言是一种实践的、既为别人存在并仅仅因此也为我自己存在的、现实的意识(1960:34)。
Gee(1999:30)指出:
Linguistic relationships do not exist,and are not learned,outside the distinctive social practices of which they are an integral part.(语言关系并不存在于特殊的社会实践之外,也不是在这种实践之外学得的,语言关系本身就是社会实践的一个不可分割的部分。)
这里Gee强调社会实践和社会情境对于理解语言项之间的关系,即理解语言的意义,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反映了他的语言体验观。
2.认知的无意识性
乔姆斯基语言观的哲学基础主要来自笛卡儿,但在某些地方与后者亦有分歧。笛卡儿认为:推理、认知、语言是有意识的,而乔姆斯基认为是无意识的。Lamb也认为它们是无意识的。奎因(Quine)却否定认知的无意识性(他也否认基于体验的思维、推理、意义),Searle(1995:128)对此也持否定态度。L & J认为:乔姆斯基的这一观点对认知科学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使得第一代认知科学得出了“认知的无意识性”这一重要结论。还有很多学者认为应从更广阔的意义上理解“认知”这一术语,强调其无意识性。Panther & Radden(1999:版权页)指出:
“Cognition”should be taken broadly,not only including the domain of rationality,but also dimensions such as emotion and the unconscious.(应对“认知”有一个宽泛的理解,它不仅包括理性方面的内容,也包括诸如情感和无意识等方面的内容。)
认知的无意识性是指我们对心智中的所思所想没有直接的知觉,我们即使理解一个简单的话语也需要涉及许多认知运作程序、神经加工过程,其间的分析如此复杂,令人难以置信;运作如此之快,即使集中注意力也不能被觉察到,而且我们也不需要花什么努力就能进行这种自动化的运作。视觉、听觉、嗅觉、感觉等神经加工过程是不可能被意识到的,大部分推理也不能被意识到。语言的习得也是在无意识状态下进行的。Lamb(1998:12)曾以“眼镜”为例论述了“无意识性”问题,他说,人们戴上眼镜是为了看清事物,此时并不知道眼镜如何发挥其功能,甚至也看不见眼镜本身,这就是说,我们不知道正在被使用中的眼镜是如何运作的。我们可以将眼镜从眼睛上摘下来对其专门加以“客观”研究,但此时没了眼镜又看不清事物了。因此,正在运作中的心智是不能被意识到的(参见Taylor,2002:17)。
Gee(1999:30—31)曾举例说明认知的无意识性:
Lung cancer death rates are clearly associated with an increase in smoking.
据说这句话可有112种以上的意义,而任何一个人读过这个句子后,都能迅速排除所有其他111个意义,仅获得其中的一个意义(所有人都会有相同的理解),而不能认识到人的心智在理解过程中是如何运作的。
人类的范畴是根据原型进行概念化的,每一个原型也是一个神经结构,它能使我们进行与此范畴相关的推理和想象。基于原型的推理十分常见,但不为我们所意识,占据了我们实际推理的很大比例,大部分认知和推理是无意识的,L & J(1999:13)认为:
Conscious thought is the tip of an enormous iceberg.… unconscious thought is 95 percent of all thought — and that may be a serious underestimate.Moreover,the 95 percent below the surface of conscious awareness shapes and structures all conscious thought.If the cognitive unconscious were not there doing this shaping,there could be no conscious thought.(有意识思维仅是巨大冰山露出水面之一角,十分保守地说,无意识性思维至少占95%。而且,在有意识思维层面之下的、占95%的无意识思维,形成和建构了所有的有意识思维。如果没有这种无意识思维所起的这种成形作用,就不会有有意识思维。)
Fauconnier & Turner(2002:33)也持同样观点,认为所有重要的思维是无意识的,但没有给出具体比例。这种无意识认知就像一只“看不见的手”,指挥着我们对经验进行概念化。我们大量使用隐喻不断扩展这种无意识推理。
而传统的英美分析哲学认为所有思维都是有意识的,通过先于经验的反思就能完全知晓,认知语言学家认为这是办不到的。体验哲学坚持意义的体验观,将意义置于身体和无意识的概念系统中,对分析哲学的基础提出挑战。
3.思维的隐喻性
亚里士多德认为隐喻不是概念性的,而仅是词语的修饰性用法,且是其非常规性用法,不适合日常言语,仅适合于修辞和诗歌。他对隐喻的理解是基于“相似性”的,即相似于外部世界某一客观特征,完全忽视了隐喻的巨大认知作用。
传统的分析哲学接受了这一观点,认为概念都是非隐喻性的,可通过Frege的系统意义(Sense)来确立,或通过抽象符号与独立于心智的世界之间纯粹的、客观的关系来确定。而思维的隐喻观对这一传统哲学观提出了十分尖锐的批判。L & J认为,隐喻的基本作用是从始源域将推理类型映射到目的域,大部分推理是隐喻性的。隐喻在我们的日常生活、语言、思维以及哲学中无处不在,不用隐喻来思考经验和推理是很难想象的。隐喻不是伟大诗人的创新,不仅仅具有美学价值(修辞功能),而是人类认知世界的正常方式,是人类所有思维的特征,普遍存在于全世界的文化和语言之中。L & J在1980、1987和1999年著作中对其作了详细论述,详见第十二、十三章。下面重点从体验哲学的基本原则来论述隐喻的性质:
(1)隐喻具有体验性。隐喻的认知基础是意象图式和基本概念,它们在跨概念域的映射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而日常生活中的经验不可避免地会使我们形成意象图式,获得基本概念,这是形成隐喻的根据,因此隐喻是身体、感知、体验、大脑和心智的产物。
(2)隐喻是自动的、无意识的思维模式。许多理性思维运用了隐喻模型,人们在很多场合下能自动地和无意识地获得这些思维隐喻模式,而且一定要利用隐喻进行思维,它是不可避免的,是我们最有用的认知方式之一,通过隐喻理解经验是人类想象力的伟大胜利。
(3)隐喻推理使得大部分抽象思维成为可能。隐喻性的推理使得抽象的科学论述成为可能,哲学也是基于隐喻的。哲学运用相对少量的隐喻形成了统一的核心理论,如毕达哥拉斯运用了“存在是数”的隐喻,就将数学中的本体映射到了一般的存在之上。笛卡儿运用了“理解是看见”的隐喻 ,将视觉域的推理类型映射到了心智域和思维域。黑格尔认为人们需要用感觉现象来表达精神现象,所以就产生了隐喻。
因此,正是隐喻,使得我们能够正确理解抽象概念域;正是隐喻,将我们的知识扩展到了新的领域;正是隐喻,把哲学中的理论连接起来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并赋予其巨大的解释力,使得我们能更好地理解哲学理论。倘若能剔除隐喻性思维,剩下的骨架概念就会太贫瘠,我们就无法进行日常实质性的推理。哲学理论也运用了隐喻性思维,因此隐喻不是哲学研究的障碍物,而是使得哲学形成理论体系的“宝贝”。剔除隐喻,就是剔除哲学;没有隐喻,哲学家就不可能进行深奥的推理;正如L & J(1999:543)所说:“没有隐喻就没有哲学(There is no philosophy without metaphor.)。”他们还运用了有限的隐喻来解释哲学中所讨论的“时间、事件和因果、心智、自身、道德”等论题。Lakoff & Núñez于2000年出版了《数学是从哪里来的》(Where Mathematics Comes From )这本书,使用隐喻来分析数学如何成为一个系统理论。他与他的同行们还将用隐喻理论来分析经济学、生物学、宗教等理论体系中的隐喻结构,因此本世纪我们将很快就能读到他们有关隐喻理论运用的另外几本杰作,确实令人有一种“隐喻革命”的感觉。
三、客观主义语言学与非客观主义语言学
Robins(1997:145)指出:经验论和唯理论的对立,以不同的形式,贯穿着整个语言学历史,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在两种对立的研究方法上:一种是通过观察到的语言用法,不管成名的作家,还是社会所认可的普通发话者的语言用法,从外部对语言进行研究;另一种是把语言看作人的天赋才能的一部分,看作人类理性的表现,从人类语言内部研究语言。传统语文学、对比语言学、结构主义语言学、描写语言学主要是基于经验论的,而思辨语法、普遍唯理语法、TG语法主要是基于唯理论的。现简列如下,具体论述详见有关论著。
图 2.4
根据L & J对哲学流派的新划分方法,笔者认为可将过去一些主要语言学流派划归客观主义语言学派,而认知语言学属于非客观主义语言学派,是第二代认知科学的产物,以体验哲学为基础。
因此,当前流行的认知语言学是以身体经验为基础来研究人类的心智和认知,既具有经验论的成分,又具有唯理论的成分。所以前些年国内学者在论述认知语言学的哲学基础时,说法不一,有的学者强调其经验观,也有的学者侧重其唯理论倾向,因为从宏观角度也可将以乔姆斯基为首的TG语法包括在认知语言学之中,还有学者认为是两者兼而有之,因为很多哲学家就曾尝试将两者结合起来进行研究。
这种分歧在国外也同样存在。笔者于2000年采访美国著名认知语言学家Langacker教授和他的博士生Anne Sumnicht女士时,问他们认知语言学的哲学基础是经验论,还是唯理论,还是两者兼而有之时,他们都斩钉截铁地说:“We are empiricists.”笔者问Lakoff教授同样这个问题时,他则认为认知语言学的哲学基础既不是经验论,也不是唯理论,而是另外一种全新的哲学理论——体验哲学。笔者接着问Lakoff教授:体验哲学是不是介于经验论和唯理论两者之间的,或是两者兼而有之的理论?他也给予否定回答。读完他与Johnson(1999)的合著后,我们知道他们所倡导的体验哲学在很多方面的确不同于这两个传统哲学流派,而是自有新论,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哲学理论,确实是对西方传统哲学的一个有力挑战。
体验哲学是划分第一代与第二代认知科学的分水岭,是语言符号象似性的认知基础,也是第二代认知科学以及认知语言学的哲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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