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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认知语言学的翻译观

发布于 2023-04-06 12:00:01 字数 9344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0

脱离作者的原意,不以现有文本为基础,而只注重接受者的单边理解和独家解释,势必要将人类的语言交际置于巴比塔式的窘境,这显然有悖于常理。打破结构主义的牢笼不一定就必须走向解释的放纵,邂逅相逢式的任性理解与主观随想式的肆意发挥,也就不可避免地要打上“片面性”、“单厢情愿”的烙印。认知语言学的基本原理可以弥补上述翻译理论之不足。

一、体验哲学和认知语言学的新发展

自从体验哲学和认知语言学问世以来,对西方哲学史、语言本质和人类理解问题作出了全新的解释,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同时,这一理论对当前翻译研究也同样具有很好的解释力。现我们在图16.1的下方增加一行,以此来解释上述三种哲学观、语言观和翻译观之不足,论述体验哲学和认知语言学在这方面所具有的强大解释力,并据此提出了认知语言学的翻译观,参见图16.2。

图 16.2

认知语言学的哲学基础是体验哲学(参见第一、二两章),坚决认为人类语言不是一个自治的系统,离不开人类的体验感知,语言能力也不是一个独立的系统,是人类一般认知能力的一部分。人类对于世界的体验,以及在其基础上形成的认知系统,才是语言的主要成因。因此,我们必须从体验的角度来解释语言,从人类的一般认知能力来研究语言。我们坚决认为,认知来源于实践,语言是体验和认知的结果。

翻译也是这样,体验和认知必定先于翻译,译文也是体验和认知的结果。翻译过程也是一种认知活动,它首先是建筑于译者对原文语篇所表达出的各种意义理解的基础之上,理解和翻译必定受制于译者的体验和认知。只有从这一角度才能对人类的理解和翻译活动作出始源性的理论解释。

L & J在对传统的经验论和唯理论反思和批判的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体验哲学,他们(1980:195)指出:我们能得到关于世界的绝对的、无条件的真理,这是为西方哲学中经验论和唯理论所共同接受的观点,两者之间的区别仅在于如何解释获得这种绝对真理的方法:前者认为经验是人的一切知识或观念的唯一来源,后者认为只有通过先天具有的推理能力才能获得关于真实世界的知识,毛泽东于1937年在《实践论》中也批判过这两种理论。体验哲学将经验论和唯理论统称为客观主义理论,并对其进行了严厉批判,形成了对西方传统思想的挑战,对哲学、认知科学以及认知语言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成为第一代和第二代认知科学的分水岭,同时也成为认知语言学的哲学基础。图16.2最下一行中前两个箭头的含义,代表体验哲学和认知语言学对经验论和唯理论作出的批判。

同样,体验哲学也可用来批判解释派哲学理论的某些极端观点,这就是图16.2最下一行中第三个箭头的含义。我们的认知、推理、思想、理解是以我们与客观世界的互动性体验为基础的,意义虽然具有某种程度的“不确定性”,但当将其置于我们体验性认知系统中加以理解时,它就会有大致确定的一面。我们与作者面对的是同一或基本相同的客观世界,尽管社会制度有差异,但我们仍共享自然规律;即使古人,他们也毕竟是生活在地球之中的。同时我们还有相同的身体器官,有类似的感知能力和认知能力,这就决定了使用不同语言的人具有基本共通的思维,这也是人类能够交际、理解和互译的认知基础。

因此,从体验哲学和认知语言学角度来说,翻译是以现实体验为背景的认知主体所参与的多重互动作用为认知基础的,其中必有许多共同的东西,这必然就会对“放纵理解”和“任意发挥”形成某种基础性的否决。当然了,语言和文本都是来自人们对现实世界的体验和认知,其间必然要涉及人们的主观认识和识解加工(Construe/Construal),因此在翻译过程中应适当考虑译者的主观因素,这也是无可非议的,但须“创而有度”。

我们主张,在翻译过程中应当主要依据作者和文本的原义,尽量反映出原作的初衷,译者应创而有度,既要对作者负责,也要对读者负责,建立“解释的合理性”,倡导“翻译的和谐性”。

二、认知语言学的翻译观

认知语言学的基本观点可总结成“现实—认知—语言”,即:在现实和语言之间存在“认知”这一中间环节。从语言形成方向来说,人们基于对客观外界的互动式体验,经过认知加工形成语言,现实先于认知,认知先于语言,语言是现实与认知的产物,语言背后蕴藏着人类的认知规律和客观世界规律,难怪认知语言学家要提出语言的象似性问题(语言表达与现实/认知之间存在大量的理据性);若从语言翻译角度来说,翻译是以现实体验为背景的认知主体(包括作者、读者、译者)所参与的多重互动作用为认知基础的,读者兼译者在透彻理解源语语篇所表达出的各类意义的基础上,尽量将其在目标语言中表达出来,在译文中应着力勾画出作者所欲描写的现实世界和认知世界。因此,孤立地依据交际程序中的三个环节(作者、文本、读者)来分析交际和理解是不完整的,应当既要考虑到作者,又要考虑到作品本身,也应兼顾读者。只有将交际过程中的三个环节要素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考虑到体验和认知这两个要素的制约作用,努力处理好几者之间的互动关系,这样才能更好地认识作者、理解作品、译好文本,才能实现“解释的合理性”和“翻译的和谐性”。这就是认知语言学的翻译观,或叫做翻译的认知语言学模式,可以图表示如下:

图 16.3

这个观点和模式主要体现了以下六个观点:

(一)翻译具有体验性

根据体验哲学的理论,人类的认知、概念、意义、推理、理解和语言等都是来源于对客观外界的感知和经验(这与唯物主义观点是一致的),翻译也是基于其上的一种认知活动,同样具有体验性。人类的思维、认知和理解都是来源于客观现实世界的,这才形成了人类思维的基础。由于我们享有基本相同的现实世界,因此才有了大致相通的思维,正是这种体验性认知才形成了不同语言之间具有互译性的认知基础。

说翻译具有体验性,是有多重含义的。首先,作者的认知和理解是来自体验性活动,其创作灵感和要素主要来自生活,也高于生活。其次,译者和读者的认知和理解也是来自体验,而且也只有对文本作体验性的理解才能获得其创作意图。因此,翻译主要是一种基于体验的认知活动。

(二)翻译具有多重互动性

“互动”是认知语言学中的一个十分关键的观点(参见第八章第四节第三点),翻译也是建立在多重互动的基础之上的一种认知活动。这里的多重互动正如图16.3所示,包括:现实与主体(作者、读者、译者)、主体与源语言、主体与目标语,以及读者与作者、译者与读者之间的互动。在翻译过程中应当同时兼顾几种互动关系:通过对这几种互动关系的把握,就能保证译者正确理解作者和作品,恰当处理好原作与译作的关系,有效建立原文作者与译文读者之间的沟通,语言间的差异通过互动便能得到较好的调解,以达到“和谐翻译”的目的,不至于译文与原文龃龉、背离或矛盾。现对多重互动具体论述如下:

(1)“人、本”互动观,即“人”与“本”之间的互动。上文述及了基于不同哲学思潮产生了不同的翻译理论,如将它们归纳一下,可大致分为两大类:即图16.1中两头的“以人为中心”和中间的“以文为中心”,前者强调翻译应以作者或读者为中心,排斥其他要素,要么让读者接近作者,要么让作者接近读者;后者强调以文本为中心,不考虑人的因素,这两种观点都有不足之处(谭载喜,2002)。而认知语言学所主张的“互动观”则可将这两种观点有机地结合起来,不管是“人”也好,还是“本”也好,在语言交际中两者不能互相独立而存在,本来就是“本中有人”、“本外有人”、“人在本中”,我们当在“人”与“本”之间的互动中实现和谐翻译的目的。

(2)“人、本”与“现实”的体验互动观。人们的认识、语言和文本,究其根源,都是基于对客观世界的体验之上的,它们都离不开我们所生存的客观世界。既然语言和文本都是基于对客观世界的体验之上的,对其进行理解和翻译固然也就离不开这一始源性基础。因此在理解和翻译过程中就不可能会出现什么“作者死了”、“读者随意理解”、“译者随意翻译”的问题。相反,由于“人”和“本”都受到“体验互动”的制约,作者完全能够,而且必须“在文本中得到复活”,而绝不会在文本中死亡。因为任何一个常人都是生活于我们这个星球上的,基于体验和认知之上创作出了他们的作品,而不会是天外来客,说出一些违背我们这个客观世界和认知世界,无法为人所理解的语句来。读者和译者也是基于体验和认知之上才获得阅读能力和各类知识的,当他们面对作者的文本时,所作出的理解不会无限超越或违背它。因此,读者对原作做出适度解释是可以接受的,因为个人都有其自己的“认知能力”和“知识范围”,但我们强调的是,这必须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其适度范围就受控于“作者和文本”和“体验互动”这两者之内。

我们知道,指称论、概念论、功用论、语境论、替代论、关系论等主要是基于经验论、客观主义语义理论之上的,忽视了人的主观能动性,这一倾向反映在翻译中就导致了排除读者和译者对文本有主观理解和翻译的可能,一味追求完全忠实原作者,这一极端是不可取的,实际上也是办不到的。结构主义者又过分强调文本自身的作用,既忽视人的认知加工在理解和翻译中所起到的能动作用,也忽视了社会因素对语言交际的影响,这在理论上同样也是站不住脚的。这两种倾向都可通过体验互动理论得到较好的弥补:认知、语言、文本都来自人们对现实世界的体验,其间必然涉及人们主观认识的加工和识解。因此,不管是基于经验论的传统语义观,还是基于唯理论的结构主义关系论,还是基于解释派哲学理论所建立起来的“读者独白”式的再创作论,它们对于翻译的解释都是不完整的,似乎都犯了“一叶障目,不见其他”的片面性毛病,而治疗这一毛病的良药就是体验哲学和认知语言学所强调的体验互动观。

(3)译者与读者的互动观。在翻译中,译者的作用与个体读者的作用还是不可同日而语、相提并论的,因为前者还担负着传播者的角色,其译作还要被他人阅读,因此译者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一个作者,但又不同于创作原作品,而应谨慎使用“创作权”。正是由于译者具有这种双重身份,其主体意识的觉醒就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摆脱“创而有度”的原则。我们所说的这个“度”,就受制于作者与作品的意图,受制于体验互动。“作者意图决定论”和“体验互动观”在翻译中不能随意被抛弃,同时译者在翻译过程中还要考虑到读者,译者既要对文本的原作者负责,也要对接受译文的读者负责,充分考虑到他们的接受情况,因此,译者就不可能放纵无边,漫天乱译,任意发挥,有悖原义。难怪老舍对Evan King胡乱翻译他自己的作品要表示不满(吕俊,2001:68)!

从图16.3可见,译者首先是读者,须与原文作者互动;然后他又是“创作者”,应当兼顾他通过译文与阅读译文的人的互动关系。

翻译也是一个不断进行语言对比的过程,可以说“对比”贯穿于整个翻译过程之中,有对比就有互动,就有选择,译者若能经过互动和选择作出一个更为适合各方的选择,包括适合作者、作品、读者,适合源语言和目标语,就能实现翻译的和谐性。

(三)翻译具有一定的创造性

人的认知一方面是基于体验的,另一方面又具有差异性和创造性,可以说这里既有唯物主义的观点,又有辩证法的思想。由于翻译是基于对原文语篇或相关知识的体验和认知之上来理解其各类意义的,然后译者主体将其用目标语映射转述出来,其间译者的主体性作用也是不言而喻的,难怪同一个文本,经过不同译者之手,就会有不同的译本。

我们知道,认知语言学在批判传统的语义观念论基础上,将意义视为是基于身体经验的“Conceptualization(概念化)”,这比起将语义视为“Concept(观念)”来说,虽是仅增加了一个“-ize”,却使其彻底摆脱了客观主义语义观的窠臼,体现出人们的创造性和想象力,突出强调了意义的动态观。这就能解释语义的本质和来源,以及为什么同样的客观世界会产生出不同的语义和语言系统。这也可用于解释翻译活动,因其也是人类的一种认知活动,不可避免地会打上“主观性”的烙印,译文必然会具有一定的创造性。认知语言学在强调认知、概念、意义、推理、理解等具有体验性的同时,也强调了人在这些过程中的主观能动作用。不同的人和民族会有不同的认知方式(这就是Construal的意思),这在人类的思维和语言表达中都有充分的表现,从而也就解释了各种语言之间必然会具有不同程度的差异性,其中有些表达差异可通过各种处理方法能在翻译过程中被映射转述出来,这是语言具有可译性的一面,但也存在不可译性的一面,特别是诗歌,这是因为人类的认知具有(截然)不同的创造性和想象力,这也就决定了有些语言形式和意义会具有不可译性的一面。

将译者视为认知主体就必须承认译者的思维具有创造性,不同译者对同一语篇必然会有不同的理解。从根源上来说,翻译主要是对在不同文化背景和社会环境中所形成文本语码进行映射性转译,其中必然要涉及不同的认知世界,再加上个人语言水平的差异,这就决定了不同译者对同一文本一定会有不同理解和译法,这更加证明了翻译在理论上不可能是“反光镜”或“传声筒”,而是具有一定创造性的认知过程,译文中既有作者的声音,又有译者的声音,认知语言学为这种观点提供了理论依据。

从上文的论述可见,翻译既具有体验性,又具有创造性,它们正好是一对矛盾的两个方面,一方面体验性认知决定了不同民族的思维具有共通性,不同语言之间具有可译性,约束了翻译创造度的范围,为跨语言之间能形成共同理解和相互交流提供了理论基础。另一方面人类的认知又具有一定的主观性,这也为同一文本会有多种理解和多种译法提供了理论依据,这对矛盾既对立又统一,相互依存。

再从互动角度来说,由于参加互动的认知主体不同,所经过的互动过程和产生出的互动效果也就不尽相同,认知主体中几个角色就会产生不同的主体间性,文本意义也就具有一定的开放性,译文必然也会有较大的开放性!如“关关雎鸠”中“关关”是什么声音?“雎鸠”是什么鸟?(汪榕培,2001) 黄国文(2002)分析唐代杜牧“清明”诗四句中都有不同理解;同是一首张继的“枫桥夜泊”,到目前为止竟会有40多种不同译法。因此我们可以说完全客观地翻译原作者的意图是不可能的,完全忠实于原作者的文本意思是不可及的,但这并不等于说“作者死了”,可以踢开原文“闹创译”。可行之道只能是:尽量做到能较好地理解和反映原作所反映的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创而有度。

(四)翻译的语篇性

翻译的认知模式接受了Beaugrande(1978:13)的观点“翻译的基本单位不是单词,也不是单个句子,而是语篇”。因此,翻译主要是以语篇为基本层面的,主要是就语篇所反映出的整体意义、主旨和风格,及其所反映出的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而言的。译者除应译出语篇的交际功能和语用意义(这是翻译的功能观)之外,更应强调在语篇层面上各类意义的映射性转述。我们在此接受系统功能语言学的观点,选择就是意义,形式的选择也就包含了意义的选择,选择不同的形式也就表达了不同的意义。由于语篇有长有短,长语篇的翻译也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句一句、一段一段、一章一章地翻译出来的,此时将语篇作为一个翻译单位似有疑问,我们提出“以语篇为基本层面”,主要是就其“整体性”而言的,语句中的各类意义受约于语篇的整体意义。

在这一点上,解释学中所述及的整体和部分的解释学循环论还是很有道理的,有待理解的局部意义存在于整体之中,整体与部分之间具有某种相互规定和制约的关系,文本的意义就形成于部分与整体的不断循环之中,这样,理解与解释的过程就是不断从整体到部分、又从部分回到整体的循环过程。翻译也是这个道理,恰当的理解和翻译应当达到部分对整体的一致,因此,在圆满的理解和翻译中,整体与部分的循环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基于这一观点,翻译的认知语言学模式提出了翻译的语篇性,认为对语篇中个别语句的理解和翻译离不开对语篇整体的功能和认知分析,必须深入体会和综合思考语篇中语句、段落、章节所反映出的各类意义,反映出语篇的整体性,前后的连贯性,风格的一致性。这也说明了为什么一部较长语篇(如长篇小说等)在译完之后(可能是多人参与的翻译)必须还要通读和通改一遍的道理。

(五)翻译的和谐性

翻译的认知语言学模式不仅强调对两个世界(客观世界和认知世界)的理解,而且还认为在翻译过程中应当兼顾“作者”、“文本”、“读者”三个要素,充分考虑到这三者之间的协调性,倡导体验认知观统摄下的和谐翻译原则。

我们知道,通过语言进行交际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以期取得和谐的人际协作,这就是“语言形成于社会活动协作需要”的理论基础,《圣经》中所讲的通天塔故事就说明了这一观点。古代巴别城的市民能够建成通天塔的一部分,是由于他们可以通过语言有效沟通而能和谐作业的结果,他们最终未能建成通天塔的原因,是由于上帝搅乱了他们的语言,因而不能有效沟通,也就不能和谐作业,终使该塔未能建成。翻译也应当是这样,应当顺应语言交际的这一总目标,大力倡导“和谐翻译”原则,和谐交际有助于和谐社会的实现,翻译就应当服务于这一目标。

(六)翻译的“两个世界”

我们所谈论的一切无非是关于客观世界和认知世界,它们是语篇生成的基础,语言中的词句也都反映了这两个世界。那么,读者也须依靠自己的理解将语篇信息尽量还原为这两个世界,译者在翻译过程中也应当充分考虑译出原作所欲表达的这两个世界 。要能透彻理解语篇所提供的整体信息和各类意义并将其译好,就需要透彻理解作者和作品关于两个世界的认识,因此,翻译主要应尽量译出原作者和原作品对两个世界的认识和描写。

从图16.3可见,认知世界是人们在体验的基础上经过认知加工形成的,储存于认知主体的头脑之中,原文作者与译者和读者的认知世界必定是既有同也有异,这就决定了不同语言的文本之间具有互译性,也决定了有些信息是不可译的,同时还决定了不同译者对同一文本有不同的处理方法。例如:

[1]The first elected Russian president,the man who declared what once was the world's largest nation,the Soviet Union,extinct,Boris Yeltsin resigned on December 31,1999 after 8 years in power.

《21世纪英文报》2000年1月6日将其译为:

作为俄罗斯第一位民选总统,作为宣布世界上最大的国家——苏联——解体的一代巨人 ,叱咤 俄罗斯政坛八年的叶利钦于20世纪最后一天黯然 辞职。

张美芳(2002)曾评价说:英语原文用词客观、朴实,而译者增加了原文没有的评价意义,对原文所反映的认知世界根据自己的理解作了调整,用了“一代巨人”、“叱咤”、“黯然”等词眼。可见,译者首先是读者,他从读者的角度按照自己所确立的认知世界的价值标准对其作出了判断,从而做了这样的解读和翻译。

另外,汉语经常出现无主句,而在英语中只要是句子(祈使句除外)就应当有主语,在翻译中就涉及添加和删除主语的问题。在汉译英时,汉语无主句的主语有时在上下文中可明显推导出来,此时添加起来也就比较容易;但有时在上下文中却颇费周折,可有多种理解,这在汉语典籍作品中情况尤为突出,主体在语篇空间中具有一定的模糊性,这就给理解和翻译带来了一定困难,如“江枫渔火对愁眠”,究竟是谁在“愁”,谁在“眠”,似有多种理解,而这些解释都是人们在各自的“认知世界”中寻得的,有人认为“愁”和“眠”的主语是作者,有人认为是游人,还有人认为是渔民,等等,这就出现了多种不同的译本。这只能从“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认知世界”中获得解释。

三、小结

我们知道,西方哲学经历了从注重客观世界中存在物背后的本原或本质(本体论),到注重如何获得存在实体背后的认识(认识论),又转向到坚持存在和认知是通过语言来实现的立场(语言论),我们可以明显看出,西方哲学研究的三个环节是一环扣一环的。而体验哲学和认知语言学将这三者置于同一个命题之下进行了有效论述,不仅反映了哲学研究的三个转向(分别注重“现实”、“认知”、“语言”),而且还有效地解释了语言形成之始源。正如L & J所说,体验哲学是对西方整个哲学的一个反思(在他们1999年出版的《体验哲学》专著的副标题为“The Embodied Mind and Its Challenge to Western Thought”,且在封面的右上角写着:

A ground-breaking work that radically changes the tenets of traditional western philosophy.

可见,体验哲学和认知语言学对西方哲学史上的三个转向,以及哲学和语言研究中不同阶段和流派分别聚焦于交际过程不同环节的倾向,作出了一个整合性理解,也是对当今流行于西方的英美分析哲学和欧洲大陆解释学派哲学以及相对应的语言学流派的一个批判性的发展。

基于L & J的体验哲学和认知语言学的基本观点,我们分别论述了仅强调交际过程三要素中的一个要素,如作者,或文本,或读者,所具有的片面性,并在理论上批判了经验论、唯理论和解释学派哲学,以及相应语义观的片面性,据此拟构了翻译的认知语言学模式,它强调了翻译的体验性、多重互动性、一定的创造性、语篇性、和谐性,解释了翻译中应着重反映出“两个世界”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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