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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竞价广告与合约广告的比较
在了解了竞价、合约这两类主要的广告交易方式后,我们来简要对比一下它们的优缺点。
从供给方或广告市场方来看,合约广告和竞价广告的对比可以类比于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区别。在合约广告的情况下,所有量的保证和质的优化都是由媒体方的广告投放机来统一完成,而在竞价广告的情况下,市场只负责制定竞价和收费的规则,而各广告主量的保证完全采用市场竞争的方式来完成。在这种情况下,市场方需要仔细设计宏观竞争机制,但是不一定需要实现象合约广告那样的交易级别的计划调度。
从需求端来看,合约广告的采买方式对广告主来说缺乏透明性,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合约的层面预先约定好一些最关心的利益条款,但是很难进行深入的优化。不过,合约的采买方式也有一定的好处,特别是对量的保证可以有预先的约定,这对于品牌性质较强的广告活动来说比较有意义的。
在竞价广告中,供给方和广告主的约定比较松散:首先,供给方不再向广告主承诺广告投放量;与此相对应,点击单价由广告主自行决定。这样的交易逻辑使得广告合同由首先确保量的结构变成了首先确保单位成本的结构。这实际上是非常革命性的变化,它使得广告市场产生了以下三个有利于大幅提高广告效果的发展趋势。
(1)非常精细的受众定向可以被无障碍地使用在交易中,而这是展示量合约广告很难做到的。由于这一点,市场的效率得到了巨大提升。
(2)大量的中小广告主逐渐成为参与竞价的主体,这使得市场的规模得到了快速扩张。
(3)与合约广告相比,竞价广告中数据的价值得以彰显,整个市场开始以数据为核心来组织和运营广告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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