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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原生广告与程序化交易

发布于 2024-08-17 00:01:36 字数 585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0

在讨论到原生广告后,本书的话题似乎来了个 180°的大转弯:从受众购买、程序化的市场趋势变成了在媒体深度参与下将广告融合到内容中。读者不免会产生这样的疑问:这两条道路是不是通往同一个方向呢?原生广告与程序化交易的产品结合点在哪里呢?

要回答这些问题,请大家先观察和思考一个现象:搜索广告是否有程序化交易的可能呢?显然,我们没有见到过这种产品场景。不过在 Facebook的信息流广告中却有按照广告主上传的人群库投放的方式,这虽然不是程序化交易,但目的却很类似,而且也很容易改造成 RTB的交易方式。本书前面提到,搜索广告和信息流广告都是原生广告的特殊形式,那么为什么在程序化交易这一点上两种形式的接受程度不同呢?

实际上,关键问题就是原生广告的触发是否根据用户意图进行。在明确提供用户意图的原生广告中,完全开放地进行RTB,很难控制付费结果的相关性。例如,对搜索而言,能够做到良好相关性的只有Google这样的大平台,而引入大量DSP参与竞价,就很难保证结果质量。因此,在这种情形下,采用单个技术能力较强原生广告网络(也可以自营)的方式比较可行。而如果是像社交网络信息流这样的原生广告环境,由于用户意图并不明确,也不要求广告依此触发,完全可以考虑用程序化交易的方式来运营,而且我们认为这也是原生广告未来的发展趋势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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